关于仪器设备共享的公告
来源: 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9 09:5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了更好实施开放共享服务,切实提高仪器设备综合使用效率和社会服务功能,结合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际情况,现将部分仪器设备共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公众号“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查看可共享的仪器设备及可检测项目清单,填写仪器设备共享申请表并提交。

二、申请确认

申请表由业务部门受理后与仪器设备所在部门进行确认,确认仪器设备状态、操作人员、检测项目、检验周期等是否满足客户需求。

三、申请回复

业务受理部门根据确认情况向客户进行反馈。

四、其他事项

1、精密仪器设备由我中心人员操作,一般仪器可由申请单位(个人)安排人员,经我中心专业人员指导、培训并确认能力后可自行操作。

2、仪器设备共享部门、技术人员将履行以下承诺:为客户保守技术秘密;按时完成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检测任务;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检测结果。

联系人:卢益清 联系电话:13862721007

附件: 1.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共享申请表

      2.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可共享的仪器设备清单及辅材收费标准

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5月17日


附件2:可共享的仪器设备清单及辅材收费标准.doc

附件1:仪器设备共享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