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海安市蔬菜提质增效推进县项目建设主体及百亩展示方的通知
各蔬菜种植主体、个人:
依据《海安市蔬菜提质增效推进县项目实施方案》安排,为抓好全市蔬菜产业绿色高质高效、设施连作障碍治理技术集成应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及百亩展示方。
一、建设主体申报条件
1、全市各蔬菜种植主体或个人(不含西甜瓜);
2、菜地面积5亩以上,菜地连续生产不低于2年;
3、生产负责人积极参加培训,并配合做好项目技术展示和宣传。
二、百亩展示方申报条件
1、全市各蔬菜种植主体或个人(不含西甜瓜),涉及多户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申报;
2、展示方蔬菜种植相对集中,蔬菜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
3、展示方生产基础条件好,交通便利;
百亩展示方申报表格同建设主体申报表。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2025年8月1日-7日,蔬菜种植主体(个人)向村、区镇(街道、办事处)农社办提交申报表,并配合区镇、村做好申报佐证材料整理上报;
2、2025年8月15日,将各区镇农社办、村对申报对象地块信息进行核查,做到“一表一图班”,并做好申报汇总表公示,公示结束将申报台账报市果蔬站;
3、2025年8月18日,市果蔬站将全市申报建设主体信息在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主体(个人)纳入项目建设主体。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