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应急〔2019〕126号
各区镇安监站(局):
根据11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复查提升阶段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常熟凯隆铝业有限公司“10·31”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精准执法、靶向执法,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压降一般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坚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采取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分级治理、安全隐患闭环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资源,有针对性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全力排查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各类事故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执法检查重点
金属冶炼方面:突出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行业领域;粉尘涉爆方面:突出金属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木制品/纸制品加工可燃粉尘行业领域。
四、主要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各区镇安监站(局)
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标准化验收不达标和被通报曝光的企业,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加强事前执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突出事前执法,切实推进事故防范关口前移,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集中查办典型案件,重点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群众投诉举报集中、近年来重复发生事故的企业,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认真排查辖区内工贸行业领域重大案源,开展集中会办,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应。
(三)加大曝光力度,营造执法高压态势。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组织开展执法媒体跟拍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为安全生产领域营造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安监站(局)要充分认识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摸清核准辖区内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数量(请各区镇安监站(局)将辖区内最新企业名单分行业于12月2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制定具体的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执法检查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联动。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由市局基础科负责文件起草、发放、方案制定和检查表的制作,以及资料、报表的收集和信息上报等工作,执法大队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区镇安监站(局)和市局执法大队要对照《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见附件1),深入工贸行业等重点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按照“一企一册”登记建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体任务安排:各区镇安监站(局)负责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的普查(全覆盖),负责辖区内员工总人数在50人以下(不含本数)的规下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新增未上报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专项行动。市局执法大队负责全市金属冶炼企业的督查(全覆盖),以及全市规上粉尘涉爆企业和员工总人数在50人以上(含本数)规下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专项行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局将对各区镇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执法精准性、重点行业领域执法覆盖率、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市局将对此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通报。
(五)坚持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
网站、新媒体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重点抓好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执法公示等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请各区镇安监站(局)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联系人:毛新国,联系电话:88169811,传真电话:88169800,电子邮箱:haajjdk@163.com。
附件:1.海安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金属铸造、粉尘涉爆)
2.海安市重点行业领域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