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省级交通运输纾困资金分配方案》,南通市下达海安交通运输纾困专项资金分配金额约38万元,为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现将资金分配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办法及条件
依据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信用及营运货车保有量规模(指工商注册地址在本辖区内且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企业2021年度信用等级2A以上且车辆数10辆以上的企业及其车辆作为主要基数),按比例分配到相关货运企业(符合条件的货运企名单见附件2)。相关货运企业须先向海安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纸质材料。
二、补助申报依据
以企业实际在营的货运车辆类型和车辆数作为补助依据。
补助车辆类型为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补助车辆数为合规、在营车辆。以下车辆不得纳入补助:业户道路运输许可证逾期未审验,车辆未实际营运、《道路运输证》超过180天未年审。
具体补助标准另行通知。
三、资金发放
对于公车公营、公司化经营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将纾困专项资金直接用于企业购买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支出等;对于采用非公车公营、公司化经营等经营方式企业,企业须将纾困专项资金打入车辆对应的驾押人员银行卡中。
四、申报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明细表》;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6日
六、相关要求
1、省级交通运输纾困资金补助采取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送到海安市交通运输局412办公室。联系人:于泽萍,联系电话:0513-88906561。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或主动放弃补助的企业,将无法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后续将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2、各企业要如实申报并签订信用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不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打款至从业人员银行账户等其他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纳入诚信黑名单,并追缴补助资金。
附件1:南通市省级交通运输纾困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2:海安市符合条件的货运企业
附件3: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明细表
附件4: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海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