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5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年限:2021-2035年;

3、规划范围:北至环港北河,南达金港大道,东至滨海东路,西至中洋河,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51.23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034.54公顷。

4、产业定位:推动家居、石材等传统产业高端化、链式化、绿色化发展,稳步提升产出效益;加快招引重特大项目落户园区,集群集聚发展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新兴产业,带动全区制造业快速扩充总量、稳步提升质量。

5、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一轴、五区”的空间结构。一轴为:金港大道交通发展轴线;五区:石材金属、家居、综合产业、磨料磨具及再生资源区。

6、基础设施:规划区用水由供水管网供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保留新城区东侧的污水处理厂,对工业污水进行综合处理;规划新建1座热源厂实施集中供热;规划燃气以天然气为主,由中压燃气管网供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评价结论要点

在海安沿海滩涂自然保护区撤销后,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总体协调,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后,规划方案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询对象: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3、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4、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四、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老坝港滨海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15370670405

E-mail:719484775@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芦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00

E-mail:976032631@qq.com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次公示(简本) 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docx

二次公示附表 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