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ajj/2019-00397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海应急〔2019〕127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层转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 |
各区镇安监站(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5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部署。各区镇安监站(局)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部开展的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迎检工作,要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对照《钢铁、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进一步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同时,对今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特别是要对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处罚、强化执法闭环工作。
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各区镇安监站(局)要按照应急管理部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海应急〔2019〕126号)和《关于立即开展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海应急〔2019〕125号)等文件要求,迅速对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 和钢铁企业煤气柜安全诊断等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对照要求和整改时限,实施闭环管理。对正在开展的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时序进度,督促指导企业按照专项治理要求落实整改。
三、严格执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区镇安监站(局)要加大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以严格的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治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问题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企业,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有效防范化解冶金等工贸行业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请各区镇安监站(局)将此文要求传达至辖区每一家钢铁和铝加工企业。
附件: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