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精准服务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相对贫困群体、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01 14:15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人社〔2021〕21号

各区镇、街道人社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南通市关于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要求,切实帮助重点群体及时就业、稳定就业、体面就业,实现就业服务工作精准化、长效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精准服务支持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不忘初心系民生、勇担使命促就业”为主题,根据不同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失业状况,实施不同的就业扶持方式。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把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贯彻到就业工作全过程,提升就业服务满意度、实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相对贫困群体、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六类人员作为精准就业服务重点对象,分类施策,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

三、服务内容

(一)共性服务内容

1.摸清基本情况。各区镇、街道通过数据比对、部门协查、入户调查等方式获取人员基本信息,精准识别、精确掌握各类重点群体。组织劳动保障协理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对各类重点群体进行就业跟踪服务,摸清基本情况、培训意愿和就业意愿。

2.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帮助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享受社保补贴、初始创业补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等各类就业扶持政策。

3.做好跟踪服务。对重点群体中稳定就业的每年跟踪服务一次;灵活就业和无就业愿望的每半年跟踪服务一次;失业的按月跟踪服务,每年至少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一次技能培训的“131”服务。推荐求职和推荐培训以“海安市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内人员调查管理模块完成情况为准。

(二)个性服务内容

1.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对单位录用人员或者创业者了解其就业创业情况;对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月进行就业跟踪服务,推荐岗位和培训,直至实现就业,符合条件的协助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对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推荐公益性岗位等途径实现按月动态清零。各区镇、街道要通过就业创业服务将本辖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2.就业困难人员、相对贫困群体。对符合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条件的协助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和进单位就业的及时指导其进行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帮助本人或单位申请社保补贴。对未能实现就业的按月进行就业跟踪服务,推荐岗位和培训,直至实现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推荐公益性岗位等途径实现按月动态清零。如因工作人员未及时通知本人进行就业登记、未及时系统登记影响待遇享受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扣分。

3.高校毕业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开展专项摸排,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清单。提升就业能力,开展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技巧等针对性职业指导。加快岗位落实,指导高校毕业生了解线上线下各类求职方式,推荐适合的岗位。帮助实现灵活就业和在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相关社保补贴。扶持创新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针对性创业培训,帮助申报各项创业补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指导和申报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4.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统计辖区返乡人员情况,组织人员为他们送岗位,并宣传推介“海安用工直通车”微信平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帮助返乡人员和企业做好对接。个性化灵活开展“招本土、引周边”活动,丰富宣传手段,在人员流动较大的为民服务中心、市场、超市、银行等地张贴招聘宣传资料,引导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点群体帮扶工作是就业工作的一个重点,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的有效途径,关乎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各区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宣传、落实工作顺利推进,常态化开展。

2.精心组织。各区镇、街道要精准识别重点群体,做到底数清、对象明。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将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到位,提高政策知晓率,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就业处要精心准备政策培训内容,确保参培对象全面掌握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3.加强考核。各区镇、街道要按要求开展各类重点群体帮扶工作,每季度报送服务重点群体情况一览表和明细表(见附件)。跟踪服务情况和成效纳入区镇、街道年度考核,人员跟踪服务不到位发生一例或补贴发放缺少一项扣1分。

附件:

1.各区镇、街道服务重点群体情况一览表.docx

2.各区镇、街道服务重点群体情况明细表.docx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