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申报兑现人才政策拟资助人才及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海陵英才”计划及若干政策的意见》(海委发〔2019〕5 号)、《关于实施“海陵英才”计划及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海委发〔2020〕7号)规定,经申报、审核,确定2021年度第二批海安市人才资助、奖励等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6日)。
如对公示人员和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海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513-88810211、81850023,邮箱:rczx88810211@163.com。
海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