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对中华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法护一江碧水·共建绿色家园”活动。
【白甸司法所】
同住长江尾,同饮长江水。近日,白甸镇围绕“法护一江碧水 共建绿色家园”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三字为“纲”,提挈水乡护水之“要”。
一是“合”,形成普法宣传大阵营。市水利局白甸镇水利站、生态环保办、白甸司法所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工作格局,紧密联系、配合协作,共同组建集镇区流动普法宣传点。水利部门向群众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册,向来往群众讲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重大意义。生态环保办发放《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本通》,引导村民预防、控制和减少水土污染。司法所和文明实践站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及《海安简史》,讲述法典中的“绿色环保”原则和 “治水”里的本土智慧。
二是“带”,激活有效治理实战力。围绕基层治理队伍培育目标,聘请水利站站长为首期法律明白人“实践学堂”挂帅导师,带领小分队开展徒步巡河。“一要及时发现河面超面积水生生物,二要观测河坡有无‘两违四乱’”,导师边走边指示要点,同时向其他法律明白人就解决河坡抢占邻里纠纷、圈占公共水域养鱼等乡村乱象支招。司法所要求法律明白人进一步熟悉河流,提升预判和处置汛期农药、污水漫水引发纠纷的能力。以民调治保主任、网格员和退休老党员为主的法律明白人小分队纷纷表示:“拓展法律知识面,这趟巡河值了”“学好法律是我们参与基层治理最硬气的支撑”。
三是“导”,促进生态文明长久立。紧抓“关键少数”和“未成年人”两个重要群体,开展为期一周的学法活动。白甸镇镇村两级干部集中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条线和村两委成员就《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防洪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系列“水”法展开自学。资源保护从娃娃抓起,白甸镇中心小学积极开展“同饮长江水,保护母亲河”《长江保护法》宣传班会活动,校方向学生发放《长江大保护倡议书》300余份。校长常永泉表示,“小手拉大手”能够有效地将护水理念在全社会传播更广、扎根更深。
【大公司法所】
为了让广大师生和家长树牢生态环保理念,大公镇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暨《长江保护法》专场法治讲座活动,活动覆盖了大公初级中学、大公中心小学、北凌小学等多所学校。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以长江急需保护的现状为切入点,介绍了《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和重大意义,围绕“水生生物”“污染防治”“提升水质”等关键词,讲解了《长江保护法》针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并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理念。“法治副校长”还向同学们发出倡议,人人争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小小宣传者和实践者,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将《长江保护法》的相关知识传递给身边每一个人,大家共同承担起保护长江的光荣使命。
本次活动提升了广大师生和家长对《长江保护法》的认知度,增强了同学们保护长江、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起“守护一江清水,共建生态家园”的校园力量。
【洋蛮河司法所】
为推动全社会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开发区洋蛮河司法所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以案释法,村干部带头学习。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用真实发生的案例讲解了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后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和立法宗旨,以及法律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基本制度和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线上+线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法治宣传栏宣传与长江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行为规范和相关知识。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网格群、企业工作群等新媒体发布主题宣传资料,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参与程度,引导广大群众形成高度共识,增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实践教育,强化学习成效。借助植树活动、增殖放流、河长巡河等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通过实践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清了辖区内的环境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整改目标。
下一步,洋蛮河司法所将继续加大《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并以此为契机,深入企业、村居、校园,掀起全民学法的热潮,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的法治意识,同时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