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始参加社会保险
(一)申报
1. 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2. 涉及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社会保险登记表》(从社保窗口领取)
(3)《海安市单位用工参保人员花名册》(附件1)
(可从社保窗口领取或者在线下载<一式两份>)
(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资料齐全,当场办结。
(二)重要提醒
1. 用人单位须全险种、全员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2. 用人单位首次参保后,请于次月15日左右至税务局核查社保费是否已扣缴到位;
3. 用人单位参保申报人员名单中有参保人员前期在海安参保过,请在《海安市单位用工参保人员花名册》中填写个人代码;若参保人员前期未在海安参加社会保险,当人数≥5人时,请将参保人员信息制成Excel表格形式,内容涵盖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用U盘拷贝至窗口办理。
(三)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24日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8971550
办理地址:海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长江东路10号东大楼三楼15号窗口)
二、社会保险参保申报
(一)人员增加业务
1.办理时间:每月1-24日工作日
2.需携带的资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海安市单位用工参保人员花名册》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公章)两份。人员增加较少时,可直接至21/22窗口填写纸质档。
(二)人员减少业务
1.办理时间:每月1-24日工作日办理次月人员减少业务,其中1-5个工作日可办理当月社保费退收业务;
2.需携带的资料:
《海安市单位退工停保人员花名册》(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公章)两份。人员减少较少时,可直接至21/22窗口填写纸质档。
(三)年终基数申报
每年11月用人单位携带U盘至10/21/22窗口下载数据进行次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联系电话:0513-88921580
办理地址:海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长江东路10号东大楼三楼21/22号窗口)
三、“不见面”申报(国信CA数字证书)
用人单位“不见面”进行社会保险申报业务,需办理国信CA数字证书,操作手册可在CA证书办理处领取。办理事项具体如下:
(一)办理步骤
1.企业签署网报协议;
2.办理CA证书;
3.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理相关业务。
(二)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3.《国信CA数字证书申请表&国信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附件3)一份。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可通过门户网站
(http://www.jsgxca.com/download.html)下载申领数字证书的相关表格和网报协议。
联系电话:18906291893
办理地址:长江中路108号4楼187号窗口(海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