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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安市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来源: 海安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25 字体:[ ]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力做好海安市内体育赛事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海安市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赛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当前,全国疫情已解除,体育赛事活动全步放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是未来一段时期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市各有关单位要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按照可知可控、精准防控的要求,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持续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有序推进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地方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具体赛事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审慎、有序推进体育赛事活动的开展。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须经海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同意。国际和全国性体育赛事的举办须严格执行相关国际组织和体育总局相关项目中心或全国单项协会等赛事主办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

(三)建立健全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建立组委会时,要成立专门的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建立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竞赛、场地、后勤、安全、医疗等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联防联控;指定专门疫情防控工作联络人,建立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赛事举办期间全天候信息通畅;要加强全过程的风险评估,决策处理疫情突发事件。

(四)制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赛事活动筹备阶段应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职责分工、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建立赛事活动调整、延期或者推迟触发决策机制,把赛事活动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到赛事组织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

(五)严格落实全员防疫培训和演练。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体工作人员和参赛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的普及教育,明确规范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求。按照赛事运行流程,对每个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验收,包括人员、车辆、场馆、酒店、餐饮等,重点对体温测试、发热症状处置、环境消杀等方面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对比赛场地、看台、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和整治。

(六)调整优化竞赛办法和比赛日程。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要认真研究细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竞赛工作计划,结合项目特点和参赛人员情况,修订完善竞赛办法,调整优化比赛日程,避免人员聚集。要将赛事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报到办法、交通食宿、赛前训练及比赛日程安排等,提前告知参赛人员,确保各类人员错峰、有序报到和参赛。

(七)落实防疫物资和隔离区设置。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比赛规模,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设施设备、食品药品、防护用品等相关物资以及医务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隔离观察区,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专用车辆和专门人员。对于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参赛人员要制定“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要落实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特别是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规范操作流程,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八)精准掌握所有人员健康状况。赛事组委会要准确掌握全体办赛人员和参赛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确保所有人员到达赛区前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必要时明确核酸检测要求。到达赛区后,应进一步核对人员信息,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与健康状况报告制度,每日汇总健康状况,做到可防可控可追踪。

(九)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要从防控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公众宣传引导,编印疫情防控手册,确保所有人员人手一份;通过张贴相关宣传海报、推送微信等方式,将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等知识在比赛场地、驻地加以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渠道,提升公众和赛事活动相关人员疫情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大范围跨区域人员聚集和流动所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努力营造共同抗疫、科学抗疫氛围。

二、落细落实赛事运行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十)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制定严格的消毒计划方案,对赛场、酒店、餐厅、卫生间、车辆、电梯、体育设备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检查、整治、定时通风和消毒。餐厅、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桶,定时有效消毒处理。落实《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要求,做好引导和维护。

(十一)组织参赛人员安全报到。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在补充通知中要明确参赛人员旅途防护要求,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做好人员统计、车辆接站和防疫工作;参赛人员报到时,要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对,登记个人信息,签订并提交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十二)落实赛场人员检测制度。赛事活动组委会应配备足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所有参赛人员进出场地做到每天监测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场。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严格实行报告制度。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赛事疫情防控情况。通过有关会议、媒体平台等形式,向全体参赛人员通报开展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十四)落实就餐管理要求。减少聚集用餐,安排参赛人员错峰就餐、分散就餐或快餐配送。每批用餐结束后,用餐场所均应进行消毒。加强对酒店餐厅、赛场餐饮企业、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五)加强观赛人员防护。严控观赛人员流量,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从无观众空场比赛逐步过渡到保持一定距离的观众数量。按照最大观众承载量,合理设置赛场观众席位、观众服务区、安全通道和运行流线,确保观众流动区域与赛事运行区域有效隔离。观赛人员应实行实名制,采取适当方式完整记录观赛人员联络方式、来访交通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加强宣传引导,落实购票、观赛、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的安全距离要求,切实做好观众分批次入场安全导引,比赛结束后安全有序离场。

(十六)切实加强赛场、驻地和人员管理。赛事活动期间,坚持参赛人员和观赛人员分流管理,严格控制赛场和驻地的人员出入,加强管理。所有参赛和办赛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具体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不参加、不安排聚餐等群体聚集性活动。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要建立办赛人员请销假和在位查岗制度,原则上不准外出。要实时掌控所有人员24小时生活运动轨迹与思想状况,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三、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与督查问责。赛事组委会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分工负责,守土尽责,将疫情防控责任压实到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负责到底,并贯穿体育赛事活动始终。赛事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加强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和服务;建立督查问责制度,在赛事举办期间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强化督导检查;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落实不力问题要严肃问责、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十八)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报告。体育赛事活动结束后,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应及时整理上报体育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报告,总结经验教训,重点查找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漏洞,明确整改措施。

(十九)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疾控部门怀疑在赛事活动期间有新冠肺炎传播,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应提供相应人员的所有信息(比如行程、联系方式、身份信息、密切接触人员信息等),并配合做好相应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工作人员、参赛与观赛人员密切关注医学观察,跟踪了解有关健康情况信息并做好备案登记。

(二十)强化体育赛事安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机制,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推动体育赛事活动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