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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情盛意激活力 助企惠民展新篇 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4年2月6日海安市人民政府海政办发〔2024〕11号文发布 2024年3月31日废止)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龙”情盛意激活力 助企惠民展新篇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龙”情盛意激活力 助企惠民展新篇的十条措施

为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稳产,激发市场消费活力,营造暖心过年氛围,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现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工业企业满产增产。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合理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对2024年一季度工业开票销售同比增长达到20%以上的企业(集团口径,无去年同期基数的企业除外),20%增幅以外每净增2000万元奖励2万元,超过部分以此为标准按比例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税务局、各区镇)

二、加快营利性服务业提质扩容。对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和修理业企业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增长10%以上,按照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奖励3000元,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对规上管道运输、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业,装卸搬运和仓储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行业企业根据《海安市2024年生产性服务业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方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广旅局、商务局、各区镇)

三、组织开展新春消费竞赛季等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春消费竞赛季活动,对零售、餐饮相关企业按一季度开票销售增量贡献度予以最高10万元奖励。持续办好“海量优惠?安享消费”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发放涵盖零售、住餐、家居、汽车等行业政府助力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税务局、财政局)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推出面向留海稳岗人员的优惠套餐。鼓励各区镇、各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举办“囤年货 品年味 寻年趣”主题活动,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积极参加年货节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广旅局、教体局、各区镇街道)

四、加强用工服务保障。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4年春风行动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4年春风行动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海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6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实施点对点送工及返岗交通补贴,春风行动期间,对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组织一定规模(5人以上)的外地员工来海就业或返岗就业的、省外劳务协作基地输送外地员工来海就业或返岗就业的,按不低于包车费用的60%给予交通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镇)

优化“三级用工服务专员”机制,聚焦重大项目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其他重点缺工企业,强化用工指导服务、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服务、惠企政策宣传落实服务。用好用足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公共就业服务线下场所和“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苏心聘”小程序,精准举办各类求职招聘活动,为招工与求职双向奔赴搭建更便捷高效的服务通道。加大人力资源引入力度,密集组织跨地区人力资源引进活动,拓展劳务合作基地,做好来海就业的保障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镇)

五、实施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停车位免费开放、公共交通免费乘坐。2月10日-2月17日(下午13:30-17:30),体育中心体育馆免费开放。2月9日-2月18日,全市18条道路临时泊位、17处公共停车场共计2665个泊位免费开放。2月9日-2月24日,全市范围内城市、城乡、镇村和毗邻公交免费乘坐。(责任单位:市教体局、交运局、城建集团、飞鹤公交公司)

六、暖心传递节日关怀。开展各级各类慰问活动,包括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病亡、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的职工家庭,工匠劳模、先进模范人物、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节日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干部职工,特困、困难职工家庭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各区镇)

节前返乡节后返岗,企业包车接送工人选用南通汽运集团海安分公司车辆承运的,将给予一定程度的价格优惠。(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南通汽运集团海安分公司)

七、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举办65场“欢乐中国年 文化进万家”活动,详情可关注“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文联、各区镇)

八、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农批(农贸)市场及经销企业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发挥国有和集体农贸市场示范带头作用,在节日期间正常经营。鼓励民营农贸市场开门营业,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力度,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供销总社)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提升消费者退换货退款便捷度,大力约缩消费维权的处置时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强化生产要素保供。全力保障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全天候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发改委、住建局、交运局、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商)

十、营造安定祥和的氛围。加强消防、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燃气、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上述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南通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