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等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等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请注册地为南通市的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于12月15日前登录江苏省网络数据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填报相关数据,上传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的盖章扫描件。不涉及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无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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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册地为南通市的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于12月15日前登录江苏省网络数据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填报相关数据,上传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的盖章扫描件。不涉及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无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