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住建局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全力打造美丽宜居现代化中等城市”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以系统思维和更高标准,全力打造“宜居宜业住海安”幸福图景,推动住建领域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2024年工作总结
推进城乡重点工程,建设步伐有序迈进。丹凤路改造工程、南海大道西延工程建成通车,金融集聚区、人民医院周边道路改造以及曙光西路交通堵点改造顺利完成,博雅园东侧道路主体完工,海陵中学南侧道路、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进场施工,将于年底完成道路主体。完成恒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能力达到8000吨/日;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完成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联通工程,实现日可调度污水量1-1.5万吨;城南、联发、鹰泰二期污水处理厂联通工程,实现日可调度污水量1万吨。全年共实施代建工程21项,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总投资9.18亿元,其中海陵中学体艺馆、曲塘中学体艺馆、海中教学楼等7项工程已竣工交付,廉政教育中心、实验中学外迁、李堡中学、曲塘中学、海陵中学新建教学楼等14项工程按序时推进。
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发展路径稳步拓展。依法推进文汇公馆周边区域、闸东路区域征收搬迁扫尾,生态区二期最后一户成功搬迁拆除,畅通了紫石路;深度挖掘和研究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向南通市报送4项更新试点项目,推动4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推动房市稳定向好,保障成果显著呈现。扎实推动“保交房”工作,录入省保交房监管系统项目8个,处于南通地区各板块中上等水平。高质量完成全市重点经济指标中商品房销售面积考核任务,实现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正增长。推动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在全省率先落地,累计报名520组、成交33套。指导开展“品质住房、梦想家园”“全城联动 惠民安居 优价购房 以旧换新”等主题房展会,成交102套房产,累计成交金额2.1亿元。指导房地产协会完成换届工作,激发行业发展内生动力。为方便群众选房、购房办理,升级改造海安市一站式房产超市,自10月份以来,每月举办一次房产展销会,充分营造房产市场良好氛围。出台《海安市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利用和管理,高效完成14个小区办证工作。
落实民生实事项目,惠民之举落地生根。高质量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4件。完成永安路、中坝南路等城区主次干道排水设施改造,安平路管网改造已进场施工,洋港路(旺池路南侧)、安平路(中坝路-洋港河)、金水湾周边、安泰路(金砖南侧)等易积水点整治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为新市民、新青年及灵活就业等群体筹集政策性保障用房400套,其中高新区(铭利达)保租房项目300套、瑞海集团(乐家青年公寓)保租房项目100套,均已筹集到位,乐家青年公寓为海安首家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共186套精装房源,可为258位来海人才提供高品质的居住环境。启动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已完成实施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报审稿编制工作。完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治理6000户,城北污水处理厂、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已投入运行。此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编制完成了海安《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办事指南》及《联合报装流程图》,实现线下办事“一窗受理”、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不断完善“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流程,促使办件流程简练、高效、易操作。推出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服务新模式,实现公租房申请“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低风险项目审批、施工许可一证办、桩基工程先行许可。
响应群众所思所盼,城乡品质持续提升。组织对城区内17条主次干道、95座桥梁、4521只市政消防栓、14729盏功能照明、72440盏景观照明、299公里雨水管网进行专项巡查维护,累计处理维修2100多次,确保市政设施高效运行。汛前清疏城区所有主次干道雨水设施,清掏雨水箅子9944个,疏通雨水主支管网191公里,保障安全度汛。实施“333”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新增建设达标区域10.38平方公里,扎实开展达标区建设“回头看”,排查整治管网破损、异物穿刺、接口错位等问题143处,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迎检配合工作。实施立新河、龙江河水体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在立新河通扬运河交界处,设置分布式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完成龙江河活水措施落实及周边区域雨污分流整治。以排水许可证办理为抓手,加强排水户的源头管理,累计完成694个排水许可证照办理。全市新增绿地面积5483平方米,新增省级“乐享园林”项目——蝶园(桂语听澜东侧)已对外开放。持续推进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培育村庄3个,开发区壮志村已通过现场验收。指导李堡镇完成丁所集镇棚屋整治、雨污分流、道路改造等二期提升工程,集镇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5个行政村分散农污治理工程已完成24个,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4%。持续开展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排查整治,推动处理设施整县制专业运维管理,高新区、滨海新区已统一委托城建集团运行维护管理。稳步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获省级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835.5万元。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全市7644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均纳入动态监测,完成53户危房改造,补贴资金85.4万元,其中59万元为省级奖补资金。指导督促各区镇规范农房建设行为,全市累计900多户农民申请建房,已审批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676件,已竣工验收149户。
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规范之网持续织密。持续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开展混凝土质量暨违规海砂专项检查,加强建设用砂质量控制。制定出台《海安市建设工程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房屋安全鉴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等中介机构加强监督检查,推动67家机构入驻海安市网上中介超市,持续规范住建领域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力度,对全市40多个重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今年共处理农民工信访、投诉、来访等930余件,涉及金额约1605万元,共帮助农民工讨薪1000余万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的暂行通知》《海安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对隐蔽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的规范和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全年新受监项目127项,建筑面积143.61万㎡,组织日常监督抽查776次、工程质量巡查14次,监督竣工验收85次,签发抽检通知书151份,出具整改通知单38份,对反映较为集中的成品房装修、地下室渗漏等信访问题,敦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推动了中骏璟峰花园、雍锦园、金鳞甲第、院语江南的顺利交付。
强化法治住建建设,法律之基持续筑牢。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防震减灾宣传月等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折页10万余册,推送短信80余万条。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对2000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以及党内规范性文件清单进行梳理,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3份,拟修订1份,政策性文件废止6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今年我局起草的2份文件和其余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违规条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9项,抽查相关企业单位25家,抽查情况全部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工作,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3件,涉及房屋征收、行政登记、信息公开、行政赔偿等问题,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胜诉率100%。行政复议8件,7件已作出复议决定,1件正在审理中。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44件。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防线逐步加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宣讲、条例宣贯、应急演练等18次。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0余次,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50余条,均闭环处置。城镇燃气安全方面,牵头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组织218名村(社区)安全干部燃气安全管理培训,提升基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成12个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开展私拉乱接燃气管道情况清理整治,拆除整改隐患102处。加大不合格“瓶灶管阀”更新改造力度,更换不合格“管阀”2.1万套。推进违规用气现象治理,共计回收气瓶587个。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规范化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建成区内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自建房安全管理方面,今年共排查发现隐患自建房7处、既有建筑4处,均已完成整治,并对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100%回头看核查,确保自建房核查不留死角盲区。其中曲塘镇中恒商务楼按照专业设计单位出具的维修加固方案,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房屋加层部分进行拆除,对相应部位进行加固处理,通过了安全鉴定,实现闭环整治。化工厂生活区危房通过城市微更新方式拆除危房实现彻底解危。房屋安全数字化监管工程和“一标三实”系统数据融合工作列为全省试点。地下管网安全方面,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联合检查3次,对发现的井盖缺失、管线破损等9处问题及时交办,快速处理。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今年以来共巡查供水主支管线7580公里,维修8630处,对重点区域地下供水管网进行探漏,消除漏点38处。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从严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市现有高层建筑1448幢,目前已排查1328幢,排查率91.65%,预计11月底全面完成排查。认真落实省安全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移交各类安全事项6件、整改建议8项,均已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并及时提交闭环材料。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坚强组织保障。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共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专题研讨8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累计40次,交流研讨20次,上纪律党课6次。认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活动,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党组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邀请专家、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2次。积极配合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针对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19项问题,制定了4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期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取得成效。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牵头推进全市镇村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改,排查整改各区镇及相关部门问题54项,领办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棚户区改造居民逾期未回迁安置、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等3项民生实事,均高效办结。组织实施“匠心住建?住有好房”书记抓党建项目,以党建带房建,以红心铸匠心。以“党建链”赋能“产业链”,组织汽车(轨道交通)零部件产业链链上企业参加国内展会、开展有针对性地招商活动、推介会、产业对接交流会等,招引汽车产业链亿元项目2个,培育3家企业荣获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特色亮点工作
2024年,我局获得多项荣誉,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2023年度南通市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先进集体;被海安市委市政府评为2023年度应急管理先进单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先进集体、政协工作先进集体;报送的案例被海安市作风办评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十佳案例;《驻村赋能 同心共建——“三师”乡村建设专业研习社》成果展示作为机关部门唯一代表在“海安干部学习节”成果展示大会上交流;局工会报送的工会工作论文在江苏省县级建设系统工会工作研究会论文评选中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青匠学苑在市级机关“强国有我颂未来”合唱比赛获得二等奖;局系统党员干部代表机关部组成方阵参加海安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并获得三等奖3个;孙甜参加“诗书为友 天天向上”读书分享比赛获二等奖;夏婷婷参加“弘扬主旋律 礼赞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征文活动获得三等奖。推动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在全省率先落地,被央视媒体关注报道。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5392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779万元,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危房改造、特色田园乡村创建等专项补助资金1194万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资金419万元;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海安段长度约39.6公里,投资约10.339亿元)获取国债资金4.1356亿元,项目已全面启动,将于2026年建成通水。积极推进汽车(轨道交通)零部件产业招商、科技创新、项目服务以及融合发展等工作,培育3家企业荣获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年完成招商引资项目8个,其中亿元项目2个;招引高校毕业生15人,高层次人才2人;开展产学研活动12次,完成产学研合作6个。
回顾全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房地产领域的信访矛盾问题依然突出;二是“保交房”工作仍有较大压力;三是城乡“建”与“管”的思路有待研究。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海安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紧紧围绕“枢纽海安、科创新城”战略定位和打造上海卫星城的新要求,在城市有机更新、城乡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完善等领域精准发力,打造干净、优美、文明、和谐、宜业、宜居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功能品质和城市能级,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打造“五个海安”、建设“五个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有序推进重点工程,有力夯实城市基石
一是完善市政设施建设。加强与相关区镇部门的沟通协调,消除土地、清障等问题对工程推进的影响,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实质性推进实施,进一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有序推进集中建设项目。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实验中学外迁、海陵中学教学楼、曲塘中学综合楼等市委市政府交办重点工程,确保各项工程按序时完成。
三是扎实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推进城市地下空洞探测、城市桥梁定期检测,按序时完成数据汇聚、数据库建立、平台建设、物联感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运行,实现省市县联网。
(二)积极推进城市更新,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一是稳步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有序推进实小北侧、西大街区域更新项目,做好区域协议审核、房票结算和兑付安置工作,协同文联、教体、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做好西大街传统风貌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的规划设计。
二是加快修订完善文件政策。完善《海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对征收国有直管住宅房屋补偿办法等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修改;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完善修订《海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针对无能力承担全部房款的困难家庭,积极探索“租购并举”模式的购房政策。
三是探索差异化城市更新模式。充分梳理研判城市更新项目库,分析我市老旧小区房屋性质、房屋所有权、面积、结构户型、不同群体诉求等差异性,综合利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更新模式的优势,根据区域的差异性,综合政府征收、危房解危、协议搬迁、保护性修缮等方式,积极探索适配本区域需求的差异化更新模式,建立科学、简便、有效的更新流程与服务机制。
(三)稳步推进“保交房”,努力实现住有宜居
一是打造房地产精品工程。继续做好省保交房监管系统项目交付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保交房”专项账户的资金监管,切实推动“保交房、保办证”。积极探索存量房资金监管,防范资金交易风险,加快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综合运用征信系统采集的信息对信贷客户的身份及贷款条件进行交叉审核。全面推行高品质住区建设,用好用活政策正向激励,积极引导优质房地产企业主动加入高品质住区的开发建设。
二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完善(预)销售制度,加强销售管理,规范网签备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打击房地产“黑中介”,积极探索房地产经纪人信用考核平台建设,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正面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
三是继续推进“以旧换新”。继续宣传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积极回应乡村居民住房改善需求,推动房地产超市上线运行,充分发挥房票在乡村居民住房条件改善中的作用,打通乡村居民进城购房各个环节,确保乡村居民进城改善住房条件更便捷,进一步盘活政府沉睡资产,扩大投资,改善现金流,促进存量商品房去化,增强市场信心。
(四)持续推进村镇建设,助力建设和美乡村
一是积极推进示范创建。持续发力特色田园乡村创建,指导督促培育村庄实施项目建设和点位打造,充分发挥镇、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整合乡村建设资源,倡导实用实惠,避免“盲目造景”,加强技术支撑,提高创建水平,确保高标准创成。深入挖掘全市传统村落资源优势,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传统村落。
二是开展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着力推进老旧农房改善,积极引导农民通过进城入镇购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等方式进行改造改善。落实低收入群体住房动态监测,制定并加快推进2025年全市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做好奖补资金申请拨付。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指导督促各区镇加强对农房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服务和指导,强化全过程监督,规范农房建设行为。
三是深化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持续贯彻落实《江苏省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要点》,指导各区镇加强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以“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为重点,兼顾“改善和提升”两种整治类型,分类整治提升。优先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护水平,提升老旧集镇整体形象。
(五)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有效优化生态环境
一是做好供排水运维管理工作。加快开展《海安市供水规划(2024-2035)》修编、供水特许经营中期评估、供水服务质量监管评价、供水管网漏损率评估、城市供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编制。常态化推进排水许可工作,督促进度较慢区镇加快进度,加大雨污分流不到位企业的管网改造力度。
二是认真开展城区水环境整治。对洋港河等水体进行综合整治,清理河道淤泥,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加强对河道生态修复已建设备设施管理运维,维护水生态系统的平衡。继续推进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回头看,对西楹水岸、尚府、万豪、财富客厅等小区雨污混流问题进行整治。
三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紧盯重点流域考核断面、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科学合理制定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分类推进行政村分散农户污水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区镇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排查整改,稳步实施设施提标改造,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已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回头看”,强化问题排查整改,确保已建设施发挥效用。
(六)深入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切实提升本质安全
一是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深化落实省市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相关要求,做好由排查整治到巩固提升的过渡工作,切实化解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加大对居民端不合格“管阀”、瓶装液化气禁入区的整治力度,开展打击“黑气”市场专项整治,全面完成管道气入户安检工作,确保群众用气安全。持续推进房屋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拟出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房屋安全鉴定规范管理,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二是持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持续做好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日常监管、质量抽检工作,从源头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楼盘从严监管,做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加强事前监管,从源头上减少质量投诉。持续规范建筑领域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是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初信、初访、初电等信访案件,避免引发重复访甚至出现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问题。充分运用重大涉访涉稳案事件联合调处机制,不断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排查化解,坚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控制在始发。加大对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健全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去存量、控增量,努力实现信访形势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