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住建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高效履职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通过年检行政执法证对机关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作出考核学习要求,完成线上法治学习培训。利用执法人员换领证等契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以及线上线下法律知识考核。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2024年,我局先后三次梳理2000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以及党内规范性文件清单,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3份,拟修订1份;政策性文件废止6份;党内规范性文件全部保留。有效对接了社会需求,加强行政体系规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决策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三是全面梳理我局权力事项。按照《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对我局行政管理事项进行明确和规范,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确并规范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18项,共计44项。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并及时评估审核。
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深入贯彻2024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今年我局出台《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海建〔2024〕67号),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文件起草审核的规范性,确保市政府及我局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每年年初组织对历年发布的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是否具有制定权限;制定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规定;制定程序是否履行法定程序;文件形式是否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格式;是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公布;是否存在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一般文件制发的情形。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含糊,客观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细化整改举措,举一反三,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局班子成员积极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先后制定了《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作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时,坚持落实听取意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决策前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听取人民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决策实施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停止执行或修正的,可以通过监督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政府或决策执行部门提出质疑或建议。
(四)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根治欠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一是根治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处理农民工电话信访155次,处置来访案件65件,12345投诉205件,预警工单327件。涉及人数约1519人,涉及金额约2309万元,涉及项目40个。我局经多次协商调解,联合市人社局、司法局、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等相关单位,通过司法调解手段妥善处理了桃源里项目中上海欣茂华装饰公司农民工欠薪问题,解决320多人共700万元欠薪问题,赢得广大农民工一致好评。二是加强欠薪隐患排查。3月份以来,我局按照市根治办建设领域根治欠薪“春雷行动”部署,组织力量对城区内的重点在建项目开展了专项监督,以实际行动营造建设领域按月结付工资的健康新生态。对中骏璟峰花园、君望澜庭、山河宸院等十多个重点房地产项目进行了细致地实地检查,通过查阅台账资料、随机询问工人等多种方式,共发现问题33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2.强化燃气管理,保障城市运营安全。一是强化燃气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并开展瓶装液化气考核工作,整改安全隐患159项。根据《江苏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制度》,实施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整改25项。组织管道气企业逐条评估燃气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全方位减少燃气企业安全隐患,共计完成12个小区12公里1853户的立管更新工作。二是推动瓶装液化气正规经营。开展送气工用气和送气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送气工家庭79户,发现违规存放气瓶、灶管阀不合格等问题18户,均已闭环整改到位。不定期开展瓶装液化气入户安检质量抽查,检查瓶装液化气用户78户,发现问题28户,其中有8家存在漏气现象,均已通知整改。三是强化用户端安全。我市18.3万管道燃气用户执行每年1次入户安检,对于今年11489户2年以上未安检用户,目前已入户完成安检7836户,3047户暂停供气,剩余606户通过不间断短信通知、张贴告知单、社区联动和门缝检测等形式加强安全管理。对瓶装气企业落实全面配送情况实施抽查,已督促居民用户更换不合格“管阀”2.1万套。四是加强违规清查力度。组织218名村(社区)安全干部燃气安全管理培训,提升基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开展私拉乱接燃气管道情况清理整治,发现隐患102处,全部拆除整改。联合属地、公安、城管等部门深入开展U派、晶茂国际等高层建筑瓶装液化气清理工作、共计回收气瓶141个,回收液化气瓶446个。
3.联合区镇街道,强化污水日常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排水条例宣贯。结合治水攻坚年行动,大力推进排水许可证办理和排水户管理工作,组织属地政府认真梳理辖区范围内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排水户情况,多形式、多渠道、多样化地强势推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做好排水户的分类管理,坚决遏制偷排漏排等污染环境行为,有效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排查。4月7日,在全市治水攻坚大会后,我局会同各区镇联合开展城镇污水排放情况核查。围绕“五落实五到位”,全年检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60余次,发现安全隐患20余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则,已全部闭环处置。
4.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2024年共实施集中建设工程21项,对审计核减大于合同约定比例的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罚35.8万元;对标后管理参加合同约谈,发函及回函,合计9次,开处违约处罚通知单23份,合计处以违约金约15.12万元,发出催款通知单14个,催款 5403.65 万元;全年共计开展进行全市层面工程大检查25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特种人员作业、特种设备吊装等专项检查5次;开展工程质量日常监督抽查百余次,开展巡查53次,监督竣工验收85次,建筑面积105.3万平米;出具监督报告85份。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35份;签发抽检通知书151份,出具整改通知单43份;紧抓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监理单位约谈3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56份,所有问题均限时整改到位。
5.加强危房改造,大力推进隐患整治。一是既有建筑隐患治理。全市开展既有建筑隐患排查共形成隐患建筑清单41处,制定既有建筑隐患三年整治方案,前期已完成隐患整治37处,计划今年扫尾完成最后4处隐患整治,年底前全面完成41处既有建筑隐患整治任务。截止2024年9月,已全部完成41处既有建筑隐患整治任务,并在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完成销号。二是自建房隐患治理。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形成隐患自建房清单105处,前期工作已完成隐患自建房整治98处,计划今年完成最后7处隐患整治,全面完成105处隐患自建房整治任务。截至2024年6月,已全部完成105处自建房隐患整治任务,并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完成销号。三是公共建筑隐患治理。2023年12月,根据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针对学校、医院、体育健身场所等公共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共发现隐患158处。截至2024年11月,已完成隐患治理156处。
(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妥善处理信访,化解群众矛盾。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断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投诉。积极落实“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工作制度。2024年以来,我局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事项共计4415件,较去年同期约提高20%。阳光信访系统督办、交办、转送、抄送件等共79件(国家信访局30件、省信访局8件、南通市信访局8件、海安市信访局29件);省住建厅转送4件;南通市住建局转送1件;市巡察组交办1件;市长信箱51件;网信海安网帖114条;人民网领导留言版11条;“海心安”平台373件;直接来信来访来电登记125件;12345热线4029件(江苏省、南通市工单共1511个;海安市工单2518个),较去年同期约提高17%。主要涉及商品房买卖纠纷、商品房质量(含成品房质量)、市政建设、城市更新(房屋征收)、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住房保障、消防验收等领域。
2.把好法治关口,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我局深入细致地对案情进行分析,找出法律依据,在规定时效内提交答辨状。2024年,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3件,涉及房屋征收、行政登记、信息公开、行政赔偿等问题。行政首长出庭率达 100%,胜诉率100%。行政复议8件,7件已作出复议决定,1件正在审理中。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建设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做好依申请的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4件,对申请人及时作出了答复,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加强监督管理,多渠道组织抽查。今年,根据行政职能,认领并严格执行上级下发的《海安市双随机抽查跨部门计划》,编制《海安市综合集成监管事项清单》和《海安市综合集成监管场景(跨部门)清单》。录入城镇污水排水许可事项288条,燃气许可证2项;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共检查事项9项,抽查相关企业单位25家,对现场发现问题的予以通知整改,抽查情况全部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移交城管局行政处罚事项2件。“互联网+监管”共检查事项54项,抽查相关企业(个人)55个,抽查情况全部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年审制度。配合审计部门对“部分公务接待申报不及时问题”、“超预算列支维修(护)费问题”、“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和历年来审计遗留问题进行整改,对审计督查问题清单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开展内部审计监察工作,10月底,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日常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相关审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双六条”法治建设职责,压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全体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二)积极学习法治建设理念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实际工作,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机关专题学习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法治观念。把深入学习依法治国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2024年度住建局党组法治建设学习计划表》、《住建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以及《住建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三)利用融媒体普法宣传
通过“法治热线”向老百姓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从地震预防措施和防震减灾日常职能任务、政府及个人在防震减灾中的任务以及普通商品房抗震等级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就老百姓提出的“接到手机地震预警信息后自救步骤是什么?”和“地震灾害后,对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有哪些规定?”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四)积极开展普法日常宣传
我局市政公用服务科联合震灾防御科,利用科普宣传周、防震减灾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以及12.4宪法日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等地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宣贯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通过图板展示、讲座、挂横幅、发放科普折页发放和赠送宣传品,累计发放宣传折页10万余册,累计推送手机提醒短信80余万条;赴南莫镇兴南村、西场蓉塘社区开展以案释法、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以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让民法典法律条文“活起来”“落下去”;赴高新区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应急演综活动,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制作燃气使用和管理普法微视频,提高群众燃气安全意识,让群众成为“法律明白人”。
(五)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培训
利用“青匠学苑”开展“匠心住建·先锋讲堂”活动,邀请海安市人民法院原行政庭庭长徐爱贤授课,以闲置土地收回、房屋搬迁、危房解危等具体案件为例,对案情讨论、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推进等环节进行剖析讲述;开展“海陵大学堂”网络舆情和危机管理视频授课,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对能力,掌握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以优良学风抓好学习领会,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住建系统第十七个“5·10”思廉日系列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党纪学习教育;不定期开展法治主题党课,强化法治思维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法治宣贯力度还需加强。工程领域、房地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各个环节和社会不同阶层,随着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强化,还将有新的房地产政策不断出台,需持续深入宣传,强化购房者和农民工的知法范围,减少矛盾。
2.多部门协同还需加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部分行政权力需相关部门和区镇配合开展,但部门、区镇主观能动性不够,特别是涉及部门多、历史遗留问题杂的事项,部门、区镇存在畏难情绪。
3.执法人员水平还需加强。新进人员工作经验少,解决问题能力欠缺。执法培训形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强、针对性不强,以法律素养、法治思维方面的理论教育居多,执法实务、应急处突方面的培训较少。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着力提升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办事能力,加强干部职工对公共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大力加强对宪法、刑法、民法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学习,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严格落实各项普法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公众号和法治宣传日等载体平台,大力宣传住建系统法律法规,将普法不断向基层一线延伸。
2.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积极与各部门、区镇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汇总任务开展情况,会商重难点问题,不推责、勇担当,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面对新形势、新问题,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互联网+监管”抽查事项,公示抽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施工质量、燃气管理、混凝土企业管理等方面,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于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完成闭环。需要行政处罚时,搜集好行政执法证据,及时向城管局移交。
4.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适时总结行政执法新形势新特点,结合我市住建领域特点,创新开展工作。利用“青匠学苑”、执法水平培训等活动,通过以老带新、模拟办案、研讨网上舆情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由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讲述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根据当时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供全体执法人员参考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点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安全、房屋质量等几个信访重点问题上下功夫。积极组织全市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观摩会,组织在建在售开发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房地产项目监理单位代表等,对优质项目的整体规划、智能化设施、建筑用材、环境景观、地下室品质以及科学编排交付流程等方面多角度现场观摩交流,督促开发企业适应行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品质;树立品牌意识,升级开发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升级项目品质;站在消费者使用的角度,注重细节品质,处处以人为本,给消费者打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家园,减少群众信访投诉,增大化解矛盾纠纷的机率。
住建局将持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强化监督、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