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
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通知
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通知
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海财购〔2022〕18号)文件转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参照执行。《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海建〔2022〕53号)文件与该文件不符的条款,以该文件为准。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3日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