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规公示(2018)第29号 文顺花苑变更规划公示
文顺花苑项目位于永安南路东侧,广场南路北侧区域,为方便物业公司对小区人员和车辆管理,开发单位拟对该项目做如下调整:1#东侧增加一个门卫,面积为12.15㎡。计容建筑面积由23383.0㎡调整为23395.15㎡,增加12.15㎡;总建筑面积由28833.0㎡调整为28845.15㎡,增加12.15㎡。
规划方案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规划方案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现将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6日。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海安市规划局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联系人: 刘 鑫 徐祝明
联系电话:0513-88869697 0513-88869665
海安市规划局
2018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