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海安巨鼎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