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海安市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海建﹝2022﹞68号)的规定,鹏盛商业广场4#楼工程自竣工的质量保修期已满3年,开发方提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1458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在公示期满如无质量异议,我单位将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
联系电话:0513-88869661
联系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工程名称:鹏盛商业广场4#楼
建筑面积:地上9024.31㎡,地下0㎡
工程地址:海安市胡集镇光华村17组
建设单位:海安县东方工业品大市场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2021年12月27日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