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镇2026年申请住房保障初审通过家庭情况公示
| 序号 | 申请人 | 性别 | 所属 街道.社区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 (元) |
配偶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 (元) |
实际居住地 | 房屋性质 | 家庭人数 | 人均月收入 (元) |
家庭情况 | 申请保障 种类 |
| 1 | 金 源 | 女 | 隆政·三里闸 | 32062119******5722 | 无 | 1000 | 离婚 | 三里闸村 | 租住 | 1 | 1000 | 低保 | 公共租赁住房 | |||
| 依据海政规[2015]1号、海建[2025]31号文件规定,经初审以上1户为城镇户籍的常住居民,家庭收入、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直接举报至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或拨打举报电话88812210。 | ||||||||||||||||
| 2026年1月1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