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周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方案
来源: 雅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01 09: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各相关部门、各项目部、各施工企业、各个体工匠: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百日行动”工作成果,切实抓好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和措施,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有序衔接,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建工局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从严从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具体深化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源头管控、过程管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全镇建筑施工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以及防高空坠落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着力管控和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实现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五个提升”,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颜 荔

副组长:陈苏六 朱圣东 鞠汶佑 万海建

成 员:徐明喜 陆为军 许 阳 张建明

许小春 周成文 周明武 解 杰

陶闻宇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设局,陆为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苏建质安〔2019〕378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完善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构建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和全过程衔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重点强化危大工程风险管控,重点关注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识别与管控工作,重点审查风险管控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重点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企业安全总监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对辖区项目进行监管。

(二)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着力消除重大隐患

深刻认清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和艰巨性,结合《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建管〔2020〕109号)、《南通市建筑工地管理实施细则》(通建燃委办〔2020〕1号)等文件要求,重点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务必抓早抓小,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起重机械治理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未按照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造成的事故隐患;排查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司机、信号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查安拆单位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2.深基坑治理重点:排查深基坑土方超挖且支护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深基坑监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检查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排查周边堆物、堆料荷载是否超过设计限值;检查深基坑挡水排水设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检查深基坑开挖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

3.脚手架及高支模治理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检查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合规性情况;检查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搭设过程、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监测、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有限空间作业治理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严查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执行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及易燃、可燃物按规定集中堆放并苫盖情况;检查各类储气罐等危化品规范存储和使用情况;严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查活动板房内违规用电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6.防高空坠落治理重点:检查建筑企业是否对高处坠落预防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开展检查等;项目部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等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建筑企业是否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要求,加强高处坠落风险控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防止带病作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防范能力,改善作业环境,严格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防护到位;建筑企业是否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到闭环管理;监理单位是否督促项目部开展高处坠落等预防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是否佩戴安全带,安全网是否张扬到位。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督促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设备,组织开展防汛、消防等专项应急演练,建立反应迅速、处置能力强的应急队伍;施工现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抢险物资充足、抢险机械设备状态良好。

五、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5日)。各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农业项目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农民维修建房等建筑施工领域工程)特点,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对照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摸清现阶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数量,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研判,制定并细化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闭环,切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1月19日至2月18日)。各建筑企业、项目部和各个体工匠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相关要求抓好自检自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和各村要督促企业、项目和个体工匠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重点对深基坑、高支模、暗挖等容易出现较大事故的超危大工程开展深入检查,要自上而下,层层排查、层层梳理,在注重效果、提升效率上下深功夫、细功夫、实功夫、真功夫,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举一反三、整治彻底。

(三)督查抽查阶段(2月18日至4月20日)。在企业、项目和农民维修建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各村要按照三级复查复核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镇综合执法局和建设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检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适时开展督查抽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对深化行动工作重视不够、现场隐患问题突出、长效管理机制缺失的项目和企业,建设局将组织约谈,并上报市建管局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各村、各相关部门、各建筑企业、各个体工匠要加强总结分析,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力争在三个方面有所提升和突破:一是管理理念提升,将老套经验化的管理理念向精细化管理理念转变;二是管理标准提升,将粗放式的管理向标准化的管理转变;三是管理水平提升,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班组的管理水平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向高层次转变,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深化行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此阶段的工作模式,对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常态化开展工作,延续至本年年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各相关部门以及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企业安全总监要切实履职,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上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确保隐患问题闭环整改。

(二)强化源头管控,突出两场联动。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企业要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加强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考核机制。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项目经理在危大工程关键节点实施时,必须靠前指挥,坚决杜绝“三违” 现象发生。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相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存在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业企业,视情况予以暂扣信用管理手册、暂停市场准入、限制承接新的建设任务等市场联动措施,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项目经理动态记分办法,震慑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全面提高监管效率。

(三)强化教育培训,增强防范意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和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VR体验式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安全教育主体责任,确保一线作业人员先培训、再上岗,逐步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强化问责问效,责任落实到人。各村、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化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治的高压态势,促进全镇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