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海安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09: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定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海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同意角斜镇通港村卫生室提交的“因村合并,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申请,解除角斜镇通港村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告知。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处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