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15:4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市信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作为、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优化机构,调整工作班子。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复查科(政策法规科),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细化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完善下发2023年海安市信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2023年海安市信访局科级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普法学法计划》等制度文件,《信访工作条例》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和目标进行明确,将相关任务分配到各科室,明确局牵头负责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宣传培训,推进学法用法

2023年5月,为《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我局以条例为重点,全方位、多形式、大力度抓好信访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树牢法治信访工作理念,认真组织、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一是促进领导带头学。分级分批做好领导干部、信访干部、基层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条例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水平,继续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学习内容,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按条例要求更好指导统筹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组织系统深入学。市信访联席办认真组织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将《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作为全市信访干部能力提升班主要课程,聘请专家进行讲解。局党组多次安排各负责人到挂钩联系区镇街道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宣讲,为基层干部释疑解惑,确保条例学习深入末端、在基层落地生根。三是发动群众广泛学。以集中宣传月为重点,大力扩大社会面学习宣传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熟悉度、理解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精心制作条例单行本、宣传单、宣传活页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全市各级各部门信访接待场所,赠送给有需要的信访群众。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信访接待场所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促进群众更好地学条例用条例。活动以来,共发放宣传材4500多份,解答现场咨询600余人次,扩大了条例在群众中的影响优化了依法信访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强化业务规范,推动法治信访

严格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依法按政策处理群众信访诉求,不断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夯实信访工作基础,推动法治信访一是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职能严格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充分发挥市、镇两级信访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落实、督查指导等职能,全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依法按政策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信访事项办理中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推动信访工作与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形成“村、社区+信访+网格”工作合力。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推动矛盾风险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协调化解、应急处置联动推进,最大限度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机制完善,优化法治环境

一是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海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强化矛盾化解、协调会商、困难救助、教育疏导,区分情况、综合施策、一案一策,切实开展处置化解工作。二是完善联合协调处置机制。出台《海安市涉稳风险联合研判信息处置实施办法》,实行常态式管理、紧密型联动、长效化运行,有效推动了一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化解处置。三是律师参与信访机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查、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处置上听取他们的专业意见,确保于法有据。安排律师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参与接待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促进信访矛盾依法处置,提升“法治信访”水平是深化多元化解机制。用好“访调对接”“信访评议”“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等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教育疏导、协商调解、听证评议、帮扶救助等方式推动疑难信访事项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南通市、海安市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控增、减存、防变、提质”,以“三坚持三提升”全力构建法治信访新格局。

(一)坚持学习贯彻、以上率下,提升领导法治建设能力。一是方位学习培训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习上级各类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市依治办要求,不断提升领导法治建设的觉悟和能力。督促党组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要求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2421”学法制度,将党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方案,保障活动经费落实到位。二是链条压实责任对《海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价办法》规定的职责清单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对承担分解任务的局负责人和科室进行专项考核,计入季度和年度个人综合考核成绩。

(二)坚持业务融合、完善机制,提升践行法治建设水平。一是严肃制度执行。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必依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下一年工作谋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及时报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将法治建设与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二是严格事项办理。在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充分尊重他们的专业意见,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涉访矛盾,在保证依法依规履职的同时,更好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完善重要信访事项化解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坚持监督问效、严格考核,提升推进法治建设质效。坚持把法治建设质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情况与干部个人业绩评定、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直接挂钩。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将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对区镇街道、部门的信访绩效考核,纳入信访工作重点督查内容,通过月度任务推进、季度检查讲评年终总结评比方式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将法治工作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形成以抓法治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良好格局。是强化监督推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完善执纪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具体措施,确保严格执行各项党规党纪。将依法办事作为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内容,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主动性、自觉性,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方面的工作创新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学法用法的氛围还有待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需多样化、实用化;四是信访工作法治化运行执行水平还有待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以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先行示范县(市、区)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加强学法用法、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为法治化新时代新实践探索海安信访工作法治化新模式新样板

(一)优化运行机制。创新完善信访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手段方法,将信访法治建设与业务规范化办理、机制创新相结合,不断优化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二)加强学法用法。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探索将法律法规运用与新时期新任务融会贯通的有效方式,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受理、办理、终结信访事项的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信访事项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普法宣传。继续深入开展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主线的多样化普法学习宣传,不断探索普法宣传新方式新方法,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精准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反映信访诉求,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运行执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