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wjw/2024-00151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海卫健发〔2024〕79号
成文日期: 2024-09-19 发布日期: 2024-11-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1-25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第三人民医院、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各中小学校,各区镇教管中心、疾控分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切实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制定了《“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9日


“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委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结合实施2024年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育体育局拟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部门合作,为青少年提供连续、可及、适度的心理健康服务,培养青少年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根本,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意义,主动关注心理健康,科学预防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培养学生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预防极端行为发生。

(二)医教协作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做好工作统筹。学校、家庭、心理专业机构加强协同,充分发挥心理卫生专业力量的支持作用,在学生心理问题、心理危机的筛查、干预、转介、诊断、治疗等工作中形成合力。

(三)分类干预尊重中小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依据心理健康科学知识,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个性发展需求,开展普及性筛查测评和针对性辅导干预,确保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1.提高学校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组织心理专业人员进学校开展青少年、学生家长心理健康科普;开展学校教师心理赋能课程和团辅,学校覆盖率达100%。

2.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讲进社区,开展社区工作人员应对心理健康问题能力建设课程和团辅;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及学生家长(以心理筛查达到危机预警等级的为主)到市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参观、体验等活动,提高社会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

3.搭建青少年心理咨询公益服务平台,持续为青少年提供线上+线下双渠道心理咨询服务;推广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积极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推动社会环境建设,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文化氛围。

4.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做好全市中小学心理量表测试筛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全市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含海安中专>在读学生作为本次筛查对象,约54000人);目标人群筛查率达90%,危机预警干预率100%。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列为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之一,10月底前完成心理健康筛查、学校心理健康健康知识科普,12月底前完成一轮预警危机分级干预。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共同任组长的“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工作专班,部门职能科室及心理健康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心理健康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 制定“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招募和培训心理健康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资源、监督和评估服务的进展和效果。在学生心理筛查和学校心理健康知识科普阶段,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共同实施。在预警危机分级干预阶段,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监督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的开展,保证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市委宣传部、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市民政局负责引导与管理城镇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推动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加大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

市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儿童青少年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各部门、各社会团体要加强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

(三)明确工作纪律 本次工作,涉及到学生及家长的个人隐私,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循保密原则,落实信息保密机制。对筛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名单要在最小范围内流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筛查信息。市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市第三民医院要强化心理筛查软件平台管理,确保筛查干预信息安全。

附件:1.“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工作专班

2.“海心安”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专家指导组

3.2024年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方案

4.高关怀学生干预流程

5.心理健康讲座进学校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