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51号)文件精神,经各部门推荐、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个集体和印金华1人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候选对象,现予公示:
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1个)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候选对象(1个)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印金华
公示期:2021年7月5日-7月9日。对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81868236。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