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重点职能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来源: 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7-19 17:2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省市高质量考核和“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规划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努力破解难题,积极应对挑战,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强基固本,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建强保障队伍。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服务,围绕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每月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区镇系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下发全年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清单,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晰。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动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并下发《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档升级任务清单》,各区镇街道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打造标准示范型村(社区)服务站,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落后的村(社区)服务站进行改造提升。加强阵地建设。研究制定《海安市退役军人“红色先锋”志愿服务提升年工作方案》,精心打造具有海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对海安市退役军人“红色先锋”志愿服务中心进行装修布展,投入资金41万元。

(二)聚焦关心关爱,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每月按时为全市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上半年共发放抚恤补助5777.02万元。根据价格补贴联动机制,5月份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2.01万元。大力实施“关爱宜居”工程为全市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伤残军人、“三老”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设施进行宜居改造完成入户调查100户,实际通过82户,投入资金32万元积极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根据部、省、市要求,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制发工作,目前全市共接受申请1.6万余条。有序开各类身份认定工作上半年,申报新增评调残4人、带病回乡7人、农村籍老兵96人,完成残疾军人换证4人。切实提高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组织优抚对象参加免费体检,对困难优待对象实施大病救助,发放救助金126.97万元。

(三)聚焦高质高效,安置就业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今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10人、转业士官12人,目前已完成10名转业军官以及8名转业士官的审档接档和确分,2名转业士官档案未到。完成2021年度退役士兵218份档案的复核复审工作并按规定移交各区镇街道人武部。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休退休费239.17万元、遗孀补助13.31万元、无军籍退休职工工资20.59万元,对困难军休干部进行慰问和医疗救助,发放补助12.95万元,积极推进军休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组织退役军人专场网上招聘会,提供岗位328个,72名退役军人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运用就业创业平台、微信群等平台常态化转发招聘信息10000余条。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江苏退役 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目前5家企业报名参加南通市比赛。做好江苏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录入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四卡一库”(就业卡、创业卡、教育培训卡、社保卡、基本信息库)等就业创业个人信息采集。常态化办理符合退休条件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作。继续推进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收官工作,办结5人,缴纳养老保险21.62万元。严格落实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等人员待遇按要求及时发放812名生活困难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专项困难补助金,上半年共发放补助金379.08万元。落实29名自主择业干部相关待遇,按月缴纳医疗保险,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78.35万元。

(四)聚焦尊崇关爱,拥军褒扬工作氛围浓厚。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海部队结对共建,开展送演出下乡、军营一日行、赠送图书等活动。市镇村常态化开展送喜报活动,今年以来共受理登记二等功5件、三等功74件、优秀304件。为533名海安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1313.82万元,为驻海部队立功官兵发放了奖励金23.26万元。落实纪念设施长效管护。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海安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联合检察院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和问题清单2次,投入538.55万元对我市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整修,目前已形成纪念设施整修计划19项。完善纪念设施采集校核数据。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动态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在第一二阶段数据采集校核的基础上,补充校核各类数据信息,目前审核通过烈士陵园数据9条,烈士墓数据304条,其他烈士纪念设施数据42条。大力提升军供保障水平。实施电子信息工程和黑色路面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29.18万元,高质量完成上半年各项军供保障任务,2021年12月军供站再次荣获“全国重点军供站”。

(五)聚焦群众期盼,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党旗飘扬在心中”主题演讲招募活动,向南通市局推荐优秀老兵宣讲员12名,选拔网络评论员5名。持续开展涉军信访矛盾问题攻坚化解上半年共办理上级转办件75件,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转办73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办2件,均已办结。上半年共化解部、省厅交办任务9项,化解率100%。经市政府批准,有效落实了下岗失业一二等战功人员提出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问题。切实加强困难帮扶援助。认真贯彻部、省《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救助的意见》文件精神,健全帮扶援助机制,全市走访困难退役军人184名,发放慰问金15.77万元。上年年为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地方生活补助568.34万元、体检费29.4万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全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信访维稳工作压力仍然较大,个别重点人反复走访,涉军不稳定因素增多;三是部分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配备力量薄弱,人员调整频繁。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持续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主题,以“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为主线,持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以再攀高峰的奋斗姿态,坚决扛起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历史责任。

(一)多元化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示范型和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活动,今年年底实现“五星”通过率镇级达100%、村级达70%,推动300人以上服务对象村(社区)服务站100%达到国家示范标准切实发挥“戎耀之家”平台作用,推动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再建一批示范型“戎耀之家”。积极打造省红色先锋志愿服务现场会观摩点,完成海安市退役军人“红色先锋”志愿服务中心建设。

(二)多方位加强优待抚恤工作。严格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政策,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活动加快推进重点优抚对象“一户一案”宜居关爱工程积极做好后期跟踪服务工作稳步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制发工作,市镇村协同推进,确保申领发放质量、进度在全市领先。

(三)多渠道促进安置就业创业。大力筹集转业军官、转业士官岗位,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和转业士官安置前适应性培训,高质量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技能个性化等培训,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依托用工之家平台等社会力量对退役士兵进行就业帮扶。持续做好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精心组织参加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创新大赛。

    (四)多形式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建“永远跟党走”退役军人红色先锋宣讲团,组织参战一等功臣、优秀退役军人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等主题宣讲活动。开展“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推动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常态化,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援助力度,扩大关爱基金规模,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进一步降低信访总量,持续巩固涉退役军人信访矛盾攻坚化解年工作成果,提高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办件满意率。

(五)多举措开展拥军褒扬工作。加快推进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纪念馆、第二展厅布展以及区镇纪念设施提升改造等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形成缅怀英烈、尊崇英烈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持续做好结对共建、互办实事、走访慰问等活动。

    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