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承训机构公示
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50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苏退役军人规〔2020〕3号)文件要求,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资料核实、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依据《关于开展海安市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方案》对申报适应性培训的承训机构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对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予以公示。
海安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承训机构为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13-81853986。
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