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统计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12-03 15:0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推动我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海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海安市统计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基层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升人民精神风貌,更广泛、更有效地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安。

二、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

成立海安市统计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花平任组长,分管局长王庆任副组长,党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工作。志愿服务队下设四个小分队,分别由四个分管负责人牵头各科室志愿者,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问题,倡导群众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会的公益服务活动。此外还设立帮村帮户志愿队、文明城市创建志愿队、法律宣传志愿队等志愿服务小分队。

2.活动制度及措施

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托海安市统计局志愿队开展志愿服务。每次活动志愿者不少于5人,活动时长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前要在“文明实践云平台”上发布活动信息,组织志愿者报名,活动结束组织在平台上签退。

结合实际每两个月与结对村居有计划、常态化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在江海志愿平台上设计志愿服务项目。每年开展一次“文明实践 结对共建”活动,结合自身职能和服务群众要求,深入基层,和结对单位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指导基层标准化推进文明实践活动。如市实践中心办公室临时安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则服从全市统一部署。

3.活动经费

为保证志愿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局机关统一提供志愿者服装、定制志愿队旗帜。提供相应的活动物资或活动资金,确保活动开展有经费保障。

三、考核机制

强化对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的考核。在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设置相应分值。每次活动做到有组织、有宣传、有记载、有总结,展示我局志愿服务队风采,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引导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海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统计局志愿者分队表

                                         海安市统计局

                               2018年11月27日

        

        海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统计局志愿者分队表

 

队别

牵头负责人

分队长

志愿者

一分队

邓木林

严  荔

办公室、服务业科全体人员

二分队

刘海凝

钱安云

调查局、城调队全体人员

三分队

王  庆

顾  钧

工业科、普查中心全体人员

四分队

王丽君

邓玉祥

综合科、法制科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