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培大做强商贸流通企业)项目初步兑现方案公示
依据有关政策,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培大做强商贸流通企业)项目进行了审核。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经市商务局、财政局复核,目前形成了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培大做强商贸流通企业)项目初步兑现方案。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公示拟奖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张 莹(88169026)、刘世梅(81868707)
海安市商务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