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蛋白肽、蛋白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池路188号2幢;
建设单位:南通和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万康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和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位于江苏省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池路188号2幢的江苏轩轩食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厂房建筑面积2187m2,投资300万元建设“蛋白肽、蛋白粉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60 吨蛋白肽、60吨蛋白粉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湿式除尘排水、蒸汽发生器强制排水、软水制备废水用于生产车间场地清洁后并设备清洗水经处理后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二)锅炉燃用天然气。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34号)要求。 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化氢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七)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界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站界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须对项目周边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公示时间: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8897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