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宣传、安全、机要、档案、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大课题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核,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决定撤销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和调整工作。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指导12345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和“3550”改革工作,参与“证照分离”改革;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设计规划、建设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推进实施;负责对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区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综合协调、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制定及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五)业务指导科。承担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议,对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评估;负责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对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运行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业务的流程再造、联合办理、跟踪服务;负责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政务服务代办工作。
(六)市场准入科。负责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文化、新闻类、粮食经营许可;负责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投资发展科。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负责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负责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审批事项的协调会办;负责牵头做好综合咨询和预审服务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八)工程建设科。负责划拨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地块规划条件和各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的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防空地下室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以及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拆除报废改造等相关审批;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验线、规划竣工核实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抗震设计文件审查;负责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牵头组织业务相关的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权限内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制订权限范围内相关公共资源管理办法,审定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则和制度;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产权转让、药品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对权限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标前活动进行监管,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管,对交易合同的订立进行备案,会同相关部门对标后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权限负责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举报的受理或转办督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对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会同相关部门对招标人(出让人)、投标人(竞买人)、中介机构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实施信用管理;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十)督查科。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各进驻部门、单位(含中介)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督查考核;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置工作;负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工作;承担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和测评结果运用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