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南通富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55580124XK
住所:海安县城东镇南屏村工业园区8组
法定代表人:丁连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0-05-14
经营范围:胶合板、刨花板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我局于2025年9月3日收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2025〕17号),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南通富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5月14日的设立登记中冒用朱红卫身份信息登记为股东、监事一案已调查终结,建议我局依法撤销南通富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5月14日的设立登记中朱红卫的股东、监事身份。
我局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5016)。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住所、身份证住址、笔录联系地址,于2025年9月18日以EMS邮寄方式寄送相关人。2025年9月20日,寄给南通富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EMS快件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我局。2025年9月22日,寄给丁连贵的EMS快件因收件人拒收被退回我局。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利,2025年9月22日,我局在海安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5016),公告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南通富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5月14日的设立登记中朱红卫的股东、监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安市数据局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