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撤销熊斌海安马尔科贸易有限公司股东、监事身份登记听证告知书(编号:2024005)
来源: 海安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6-18 1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马尔科贸易有限公司、熊斌、武德治:

2024年1月20日,熊斌向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撤销冒名登记申请,称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名登记成为海安马尔科贸易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海安马尔科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冒用熊斌身份信息登记为股东、监事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4年6月14日向我局出具了《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2024〕05号),建议我局撤销海安马尔科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4月12日的设立登记中熊斌的股东、监事身份。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现场核查,此企业不存在。海安马尔科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武德治无法联系。2024年4月19日,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海安马尔科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熊斌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2024年4月22日,我局将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且相关市场主体及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拟撤销海安马尔科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4月12日的设立登记中熊斌的股东、监事身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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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