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江苏加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密传动带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海安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08:35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精密传动带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市南莫镇振兴路66号;

建设单位:江苏加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景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苏加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位于南通市海安市南莫镇振兴路66号,2018年7月3日取得海安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文件(海行审〔2018〕247号),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弹性地板80万立方米的生产规模。企业于2022年01月9日取得了江苏加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弹性地板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于2025年8月10日取得了江苏加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弹性地板生产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因原项目厂区场地不够,故企业租赁江苏展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47.56平方米厂房用于精密传动带生产扩建项目,用于精密传动带生产的原料为现有项目炼胶后的小部分半成品,项目运行投产后全厂可形成年产精密传动带6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海安市惠泽净水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压延、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表6规定的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及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规定的限值;炭黑尘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规定的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八)尽快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8897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