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海数据撤〔2024〕12号)
当事人:海安县晓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 320621000131842
住所:海安县西场镇热港村15组
法定代表人:刘晓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7-04-29
经营范围:土地平整、河道疏浚服务(国家实施资质管理的取得专项许可后方可经营)。
我局于2024年9月2日收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 〔2024〕11号),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海安县晓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冒用刘晓声身份信息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一案已调查终结,建议我局依法撤销海安县晓声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4月29日设立登记中刘晓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身份。
我局于2024年9月9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4011)。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于2024年9月10日以EMS邮寄方式寄送相关人。2024年9月9日,在海安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4011),公告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海安县晓声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4月29日设立登记中刘晓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安市数据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