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海安伯珍服饰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621000270137
住所:海安县城东镇农林村9组
法定代表人:张伯珍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1-10-25
经营范围:服装加工、销售。
我局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2025〕20号),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海安伯珍服饰有限公司2011年10月25日的设立登记中冒用陈春和身份信息登记为股东、监事一案已调查终结,建议我局依法撤销海安伯珍服饰有限公司2011年10月25日的设立登记中陈春和的股东、监事身份。
我局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5020),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住所、身份证住址、笔录联系地址,于2025年9月28日以EMS邮寄方式寄送相关人。2025年9月30日,寄给海安伯珍服饰有限公司的EMS快件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我局。2025年9月30日,寄给张伯珍的EMS快件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我局。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利,2025年9月30日,我局在海安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5020),公告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海安伯珍服饰有限公司2011年10月25日的设立登记中陈春和的股东、监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安市数据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