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海安县飞日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621000146096
住所:海安县墩头镇仇湖村31组
法定代表人:王燕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7-10-18
经营范围:日用品批发、零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我局于2025年9月3日收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2025〕14号),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海安县飞日贸易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8日的设立登记中冒用王燕身份信息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一案已调查终结,建议我局依法撤销海安县飞日贸易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8日的设立登记中王燕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身份。
我局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5014)。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住所、身份证住址、笔录联系地址,于2025年9月17日以EMS邮寄方式寄送相关人。2025年9月19日,寄给王芳芳的EMS快件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我局。2025年9月22日,寄给海安县飞日贸易有限公司的EMS快件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我局。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利,2025年9月22日,我局在海安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5014),公告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海安县飞日贸易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8日的设立登记中王燕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安市数据局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