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海数据撤〔2026〕12号)
来源: 海安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4-09 09: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当事人:海安县岩林机械制造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621MAE30GH58W

住所:海安县白甸镇白甸村白南8组

经营者:吕岩林

类型:个体工商户

成立时间:2010-08-26

经营范围:涂装机械加工、销售。

我局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吕岩林提交的撤销虚假登记申请,反映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身份信息登记为海安县岩林机械制造厂的经营者。2025年9月24日,我局向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调查的函》提请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调查。

我局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2026〕08号),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海安县岩林机械制造厂2010年8月26日的设立登记中冒用吕岩林身份信息登记为经营者一事已终结,建议我局依法撤销海安县岩林机械制造厂2010年8月26日的设立登记。

我局于2026年2月25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6009)。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住所、身份证住址、笔录联系地址,于2026年2月25日以EMS邮寄方式寄送相关人。2026年2月27日,寄给张云的EMS快件因收件人拒收被退回我局。2026年2月28日,寄给海安县岩林机械制造厂的EMS快件因收件人拒收被退回我局。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利,2026年2月25日,我局在海安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6009),公告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海安县岩林机械制造厂2010年8月26日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安市数据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