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海安富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化纤布织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海安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08:42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化纤布织造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市墩头镇长垎村9组 ;

建设单位:海安富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海安富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长垎村9组,主要从事化纤布织造和销售。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自有厂区建设化纤布织造项目,本次拟将现有三号化纤后加工车间进行扩建,并新建二号化纤后加工车间,厂区占地面积7416平方米,改造后总建筑面积10719平方米。项目购置倍捻机、整经机、喷水织机、穿棕机、络丝机等主要设备348台套,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化纤布2500万米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织造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取“格栅+调节池+气浮+机械过滤”等工艺处理达《喷水织机行业中水回用水质要求》(T/JX001-2018)中表1标准后回用于织造用水(回用量约252215.7t/a),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海安市惠泽净水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氨、硫化氢排放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的限值。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相关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东、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8897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