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海安新天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1MB1ET8B
住所:海安县雅周镇迥垛村8组
法定代表人:程浩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5-11-10
经营范围:万能粉碎机、高速湿法混合制粒机、高速混合机生产、加工、销售。
我局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 〔2025〕04号),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海安新天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冒用吴志明身份信息登记为股东、监事一案已调查终结,建议我局依法撤销海安新天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0日的设立登记中吴志明股东、监事身份。
我局于2025年5月6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5004)。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住所、身份证住址、笔录联系地址,于2025年5月6日以EMS邮寄方式寄送相关人。2025年5月9日,寄给海安新天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EMS快件因原址查无此单位被退回我局;2025年5月12日,寄给程浩的EMS快件因收件人拒收被退回我局。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利,2025年5月13日,我局在海安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2025004),公告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海安新天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0日的设立登记中吴志明股东、监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安市数据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