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sjj/2025-00008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审计局 文号: 海审发〔2024〕16号
成文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7-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 《2024年审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 《2024年审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中心:

现将《2024年审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2024年全市审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以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全面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统筹抓好审计法治建设,切实扛牢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审计法治建设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审计监督在“强富美高”新海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发挥独特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机关”属性,抓牢法治机关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体现到审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细化实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运行机制。审计机关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研究、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把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积极落实向人大报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审计机关述法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深化法治思维教育培训。全面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示范、当表率。进一步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旁听庭审、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审计干部各类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专题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不断拓宽学法渠道,不断提升审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

(三)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年度审计普法项目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审计普法贯穿审前调查、审计公示、现场实施、交换意见、审计整改等审计执法全过程。继续用好法治宣传栏、社区普法行、海安审计之声等普法载体与宣传形式,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相关单位依法服务保护市场主体,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运用书画、短视频等形式,利用重要普法节点,加强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和审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突出审计普法特色,强化部门间联动协同,促进普法形式、普法作品的多样化,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二、依法忠诚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宣传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要素保障发展情况,开展驱动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揭示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以及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促进进一步优化政策、规范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聚焦深化预算管理。以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等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聚焦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关注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采购管理及使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内容,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四)聚焦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情况,密切关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揭示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严格等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五)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关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等情况,强化分析研究,客观反映政策效果,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落实国有企业三年全覆盖要求,关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转型升级、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效果等情况,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提高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能力。

(六)聚焦投资审计绩效。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常规竣工决算审核,重点对李堡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市中医院病房楼局部改造工程等工程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公益性生态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关注资金来源、要素保障、建设程序、建设管理等内容,揭示问题,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三、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按规定对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特约审计员的意见,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防控决策风险。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结合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对外公示,加强动态管理。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反馈。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全面推进审计执法规范透明

(一)加强审计业务制度修订完善工作。以保障审计业务顺利开展为导向,进一步梳理、优化审计运行机制和审计工作流程,确保将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健全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审前问题清单编制、审中重大问题取证、审后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核实等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确保不因审计质量问题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败诉。

(三)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执行《江苏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适用和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审计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执法的能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对照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的审计执法突出问题清单,组织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审计质量管控,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与水平

(一)全力提升调查研究效能。深入实施“强研究、提质效”三年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把研究贯穿于审计工作全链条、落实到各环节,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需求有机结合,推动审计对象发展沿革、业务背景、财务收支的研究,与审计立项、审计问题、审计建议的研究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高质量的审计研究成果,为各类决策提供理论、数据参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实施“四个一流”三年行动。围绕审计专报撰写、优秀审计项目培育、推动落实审计整改等专题,继续深入实施“质量一流”行动,凝心聚力实现年度争创目标、三年总体目标,加快推进新时代海安审计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审计项目统筹管理。坚持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继续推动在重大项目谋划、资源力量整合、项目实施管理的配合协同,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成果的分析运用。严格执行审计项目法制审理制度,实行重点项目跟踪审理与一般项目常规审理相结合。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结论性文书未经法制审理的,一律不得出具。结合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活动,强化对全局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及时分析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

(四)精准培育优秀项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时全面评估项目创优潜力,选准选好重点审计项目,明确培育目标及措施,全程做好跟踪服务,深度挖掘项目成果。定期召开优秀审计项目培育调度会,听取培优项目开展情况及成果,全面掌握全市优秀审计项目培育情况。审计组长要突出审计现场的组织把控,提高重大问题查证的精准性和效率性。审计组在实施过程中提前明确信息主题和框架,边审计边收集边撰写,办公室、法制和内审科等及时跟进辅导,督促提炼审计成果,深挖审计成效。做好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组织优秀审计报告、审计案例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着力抓好审计整改。认真落实分类整改要求,把牢“销号”关口,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标准,从制度规范、清理退出、责任追究等维度认定整改结果,以严格的整改标准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把握总体,突出重点,对审计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疑难杂症,辩证研判,分类处理。借助审计整改销号系统,常态化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强化检查督促,全面排查上级审计、本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化解整改不到位问题存量,适时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实现标本兼治。

(六)继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落实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情况反馈等工作流程,推动贯通协同更加顺畅高效。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基础性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不断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化解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工作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途径和方式,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办理和问题线索登记、甄别、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审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提高审计监督公开度和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严格审核公开信息。对网上歪曲捏造事实损害政府法治形象的舆情,及时发声,依法管控,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二)依法接受各类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巡察、司法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充分发挥特约审计员作用。

(三)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的能力。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一种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审计纪律,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的监督,严格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强化审计监督。

海安市审计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