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的建立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2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时下,全国人民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无不拍手叫好。但是,更多的人在关注,这样深得民心的举措是“暴风行动”还是“长此以往”。提高“八项规定”的执行力、持久力,这是摆在我们全体党员干部面前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本文就此谈谈笔者的粗浅认识。
  一、注重教育,强化三种意识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若要使一项工作常态化,必要的思想教育不可或缺。为此,建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必须着力实施三个教育,强化三种意识。
  1.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强化一切为民的意识。日前,中央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应该深刻领会开展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用意,那就是进一步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鱼水关系,紧密地和人民群众在一起。“八项规定”中第一条要求“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第五条要求“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因此,我们应着力把群众路线教育做深、做实,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通过教育,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做群众心声的传声筒,群众利益的代言人,群众困难的化解人。
  2.通过道德讲堂,强化简朴从政的意识。道德讲堂,是近年中央文明办在建设“德城市”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项。道德讲堂建设,就是做道德这篇大文章,目的就是要“长道德”,“让人的内心世界得到提升,使人性更加饱满充盈,将人生的慧能激发出来。”。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央“八项规定”,每项都渗透着勤俭节约的含义,所有改进调查研究、简化接待、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简报、精简报道、规范出访等规定,都可以为国家节约一笔庞大的开支。我们党有着简朴从政的光荣传统,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繁荣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升,这种意识逐渐淡化。因此,我们应当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建设,唤醒或强化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节俭意识,把简朴从政作为自己的道德要求,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
  3.通过廉政教育,强化清廉从政的意识。反腐倡廉一直是我们党和国家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时候都没有松懈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虎和苍蝇一起打”。这表示党和国家治理腐败的决心和信心。现在,廉政教育已经成为党员干部最常规、最常见的教育内容,如何检验廉政教育的成效、成果呢?检验的标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态度是否坚定,是否牢固树立清廉从政的意识。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从灵魂深处尊敬、遵守廉政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注重规范,健全四种制度
  要持之以恒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次,就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行为。笔者认为,至少要建立健全四种制度,即:“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修订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问责制度、公示制度。
  1.健全执行“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党中央“八项规定”出炉以来,地方各级政府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规定,有的甚至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并都能较好地执行。由于党中央“八项规定”有粗有细,所以,笔者建议所有党政机关不分单位大小,都应该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或实施办法的要求,来制定出台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让执行“八项规定”进入行政法规的笼子。
  2.健全执行“八项规定”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全国上下执行“八项规定”半年来,各级机关深切地感受到践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这一宗旨的同时,节约了客观的财政开支,这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顺应了人民群众衷心期盼,促进了党风政风行风的根本转变。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因为,无论是中央“八项规定”,还是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实施办法,从理论上讲都是行政法规,但是如果落实到每个单位或具体事项,还必须修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首先,是财政部门应牵头修订一个总体指导性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其次,各行业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特色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把“八项规定”从行政上和财务管理上规范执行。
  3.健全执行“八项规定”的问责制度。把中央“八项规定”用实施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固定下来执行,这不仅需要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共同遵守。由于制度执行不一,执行结果总有左中右,所以,笔者认为还要健全违反“八项规定”的问责制度,要具体到违反“八项规定”的什么条款,就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党纪政纪的处理和处分。
  4.健全执行“八项规定”的公示制度。该制度应明确党政机关执行“八项规定”的透明程度,相关部门应制定统一公示的“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表式表样,由各级党政机关按规定进行上报和公示。把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置于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之中。
  三、注重制衡,强化四种监督
  要持之以恒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再次,就要加强监督和检查。有了执行规定的意识,有了执行规定的制度,关键就在于执行,而执行就必须要有检查和监督。笔者认为,目前至少要强化四种监督,即:纪检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1.强化纪检监督。纪检部门首先应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到各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必查内容,作为考量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其次,应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的查处力度。对照“八项规定”问责制度进行查处,尤其要及时查处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移送的有关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线索。
  2.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从经费预算管理上把住源头关,从经费开支上把好支出关。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财务执行标准,适时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
  3.强化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经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各项审计必审内容,恰当地评价被审计单位对“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真实揭示被审计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审计处理,必要时作出处罚决定。
  4.强化社会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善用报刊、网络、微博等手段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执行“八项规定”中的重要作用。各机关部门要把年初财政财务预算、年终财政财务决算以及“八项规定”的执行等情况通过一定途径进行公示,让社会知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机关部门要重视对群众监督的查实、处理和反馈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充分、合理、合法地履行社会监督职能,促进党政机关执行“八项规定”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