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文明共建?法治同行”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 海安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5-02 15:3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满意度,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法治实践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动员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在文明创建中践行法治要求、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文明素质,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法治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实施“文明共建·法治同行”三年(2018-2020年)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社会更文明,让人民更幸福”为总目标,以塑造海安城市新形象为核心,坚持法治与德治协同发力、法治文化与公共文化共同推进、法治素养与道德素质同步提升、法治实践与文明行动齐头并进,动员和组织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共建·法治同行”行动,筑牢文明观念基础,培育崇德尚法风尚,努力创造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高效规范的服务质量、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文明守法的社会风尚,为“全力打造产业高地、聚力建设幸福之城”贡献法治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引领,推动法治文化与公共文化相融合。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融合互动,以“身边人身边事”讲述道德故事、阐释法治力量。培植崇德尚法典型,整合媒体资源,多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构建“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社会氛围。

2.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法治规范与文明倡导相融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礼仪规范教育充分融合,将法治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在重要仪式、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引导公民在道德感悟中强化法治观念、在法治实践中展示文明形象。着重在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倡导文明出行、加强生态保护等方面推动普法、执法、司法与文明倡导相结合,有序规范公民文明行为。

3.坚持服务群众,推动法治精神与公序良俗相融合。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享共治新模式,推动德治、法治、自治“三融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村居“全覆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倡导法治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依靠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化解社会矛盾、和睦邻里关系,解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稳定等百姓关注的问题。

三、行动内容

“文明共建·法治同行”三年行动,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要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坚持法治宣传与道德倡导并举、法治实践与道德践行并重,推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循法而为,培育“人人尊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美好生活”社会共识,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开展“法治行政”行动。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各项规定,完善“决策先学法、行政必依法、凡晋必考法、年终必述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2421”学法制度,各党委(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个人自学不少于4次,党委(组)中心学习组成员须每年完成2篇学法心得体会,年终进行1次述法。将宪法法律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廉政教育等渗透结合,纳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培训学习内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听庭接受法治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常态化。以责任行政、诚信行政、文明行政的理念推动法治行政,把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的过程转化为以案说法、释法明理的过程,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2.开展“法护成长”行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扎实推进“法治教育进课程”,选优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落实“8+2”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推动青少年德法教育落地见效。将法治教育融入“八礼四仪”养成教育,着眼青少年规则意识培养,引导青少年在道德感悟中强化法治观念、规范自身行为。持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参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八仪四礼”展厅和宪法教育馆。开展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治说课比赛、法治微电影展播、法治主题班会、法治征文、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等,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实效性。开展“普法小卫士”招募活动,以各区镇为单位,向各中小学招募热心普法、乐观向上、品学兼优的普法小卫士,组成青少年普法志愿小分队,开展志愿普法实践活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社会参与、协调推进工作格局。

3.开展“法安村居”行动。推动“德治、法治、自治”互动融合,着眼村居依法自治,把法治元素导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以法治的刚性力量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梳理活动,重点解决村居垃圾分类、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稳定等百姓关注关心的社会问题,让群众在遵从公共约定的过程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培植崇德尚法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守法、明礼诚信、向上向善。推动“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顾问“微信群”建设,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菜单式法律服务,有效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发挥网格员熟悉社情、贴近群众优势,组织政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文明共建·法治同行”以案说法基层行活动,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权益保障、预防网络诈骗、抵制非法集资等相关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突出宪法法律宣传,强化责、权、利相统一观念,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法润家庭”行动。充分发挥家庭“毛细血管”作用,推动法治观念植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的全过程,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气候”。开展家庭文化活动,融入以“孝”文化、“和”文化、“善”文化为代表的美德元素,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发挥家庭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培植崇德尚法家庭典型,征集优秀家规、家训、家书,开展家风、家规、家训巡讲、点讲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广大群众待人接物、文明礼仪、身边好人、环境卫生等鲜活细节出发,开展吸引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的文体活动,扩大“法润家庭”的群众基础。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屋宅基等问题,组建“以案释法”讲师团,深入全县各区镇(街道)开展巡讲组织最美家庭讲法治家训、崇德尚法模范人物现场交流活动,营造“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5.开展“法惠企业”行动。将法治融入企业章程,推动诚信守法经营结合“法企同行”主题活动,开展普查式、会诊式大走访,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将法治培训纳入企业经管人员培训计划,组织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集中学法用法的机会和平台。结合“富民强企”大走访活动,深化全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队”送法进企业,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举办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评比、法治文艺创作演出等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大媒体平台,开辟企业德法专栏、刊播企业普法案例、宣传企业普法典型、交流企业德法创建经验,不断提升企业经管人员和职工的道德观念和法律素质,加强企业德法建设,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6.开展“法进网络”行动。立足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民间网站和官方论坛、民间论坛等媒体,充分发挥“海安发布”“海安公安微警务”“海安预防”“海安法院”“海安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和“海安司法”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运用微话题、微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以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方式,推进“法进网络”工作,重点对《网络安全法》《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关于网络建设、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等互联网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及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网、文明上网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各级网络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网络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者的重要作用,充实网络普法的专业人才队伍,形成横向联动、互相呼应、齐抓共普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清单》为依据,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常态化的以案释法机制。建立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库,明确各执法司法单位的具体任务,定期编印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引导作用。

2.落实媒体公益普法机制。规范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媒体普法督查激励机制,明确量化新闻媒体、互联网传播平台、公共视听载体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督促各类媒体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构建“舆论广覆盖、媒体全联动”的宣传态势。

3.落实执法服务与文明劝导衔接机制。推动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实践生动直观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宣传引导作用,定期报道文明劝导行动,曝光不文明行为,宣传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劝导等先进市民和事例,树立先进典型,引起社会共鸣,提高活动影响力。

4.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到2019年全面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县级党政机关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有条件的部门设立公职律师,区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五、行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共建·法治同行”行动是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载体,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的有效途径。各区镇、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三年工作的“重头戏”积极参与、落实责任,抓好抓实,形成整体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态势,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县法宣办每年牵头召开“文明共建·法治同行”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多部门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监督,务求实效。“文明共建·法治同行”行动开展情况已纳入年度法治宣传考核,各区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解、重点措施、完成时限,县法宣办将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务求活动开展举措有力、效果明显。

4.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加强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努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应,营造尊崇法律、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