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sfj/2021-00015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司法局 文号: 海司发〔2021〕17号
成文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苗益华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苗益华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22 09:4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经研究决定:

苗益华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免去其立发司法所所长职务;

梅 海同志任立发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孙庄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先泉同志备案审查科科长职务;

免去曹玉伦同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职务。



海安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