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0:07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法治海安建设实践,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七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建设体系,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民法治信仰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民普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处于前端地位。“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围绕“枢纽海安、科创新城”战略定位,全力打造“五个海安”,加快建成“五个强市”,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民普法工作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致力打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为奋进新时代,跑赢新赛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南通市“八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调“两个确立”,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以凝聚法治共识、倡导法治行为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牵引,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有效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法治海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民普法体制机制巩固完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服务高效、责任落实、评价科学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能力,突出培育公民法治素养,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丰富法治惠民实践,推动法治文化发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

——协同共治的普法体系更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全民普法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丰富,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全民普法模式有效运行,资源统筹、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科学严谨的体制机制更加规范。健全完善全民普法规范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有效落实考核激励、责任分解、结果评价等机制,“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社会协同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全民普法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在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实践中有序参与社会普法。

——循法而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社会厉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公民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知晓宪法法律和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全民普法知晓率、满意率逐年提升,均达到90%以上。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法治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彰显。

——融入实践的文化供给更加丰富。推动法治文化发展,突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产品研发和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在融合群众文化中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巩固拓展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载体、平台,普遍建成基层法治文化阵地。以普法志愿者为主体的各类社会组织覆盖城乡,并广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各领域、各层次覆盖延伸,公民获得法治产品的渠道充分、畅通、便捷。

——服务发展的保障功能更加凸显。围绕“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适应统筹安全与发展需要,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能力。紧扣群众需求和社会热点,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主动渗透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实践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运行各类普法载体、阵地,牢牢把握全民普法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坚持围绕中心,聚力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枢纽海安、科创新城”战略定位,紧扣“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将全民普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推动全民普法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提升社会文明、规范社会行为、增强社会活力、助力社会善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为民导向,满足群众需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主动适应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时期的生产生活需要,丰富大众与个性、均衡与精准、常态与集中的普法产品供给,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突出全民普法的社会性、服务性、普惠性,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坚持实践引领,推动普治并举。始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把决策、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社会治理、文明实践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引导公民在社会实践、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力量、领会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把全民普法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生产生活,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继承创新,务求工作实效。全面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全民普法规律性、实践性特点,推动在建章立制层面形成成熟管用、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坚持改革创新,适应科技变革和网络传播新趋势,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形式,不断提升普法产品供给服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全民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全民普法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培养法治信仰转变,从单向宣教灌输向双向互动服务转变,从培育法律意识向倡导法治行为转变,形成体现时代要求、富有海安特色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素养提升的全民普法格局。

二、全民普法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突出宪法、民法典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列入党校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网络,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推进宪法文化建设,在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突出宪法元素,融入宪法内容,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3.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4.突出宣传与服务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好普法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把脉企业需求,丰富培训方式,落实普法责任,分层分类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题法治培训。发挥实践案例的指导作用,组织开展执法司法案例评选推广活动,通过集中培训、印发资料、微信派送等方式,提供案例指导服务。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人口健康、节约粮食、防范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社会依法有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宣传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诉讼等与权利救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5.突出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强化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强化网上行为主体和行业的自律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安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6.突出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7.突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加大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新法宣传普及的社会效果。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新颁布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分解步骤、完成时限,分时段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确保各责任主体落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成效,形成各部门、各行业职能科学、权责明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实行公民终身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学校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持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引导社会组织和成员自觉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质,养成尊重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循法而为的行为习惯。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过程中的“关键少数”作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促使知行合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建立完备的法治课学科体系,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法治课教师培训计划,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普遍进行1次法治教育轮训。持续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法治宣传月等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3.加强城乡社区法治教育。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素养。实施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运用法治讲堂、线上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加强城乡居民、新市民法治教育,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三官一律”等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以案释法,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家庭法治教育,发挥家风家教家训作用,将法治教育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在家事纠纷调解、法律咨询中融入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家庭成员法治意识。

4.加强特定人群的分层分类法治教育。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健全防范法律风险体系,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适应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需求,针对群体特点,探索外出务工人员远程普法机制,开展针对性的普法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涉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促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回归社会。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法治文艺,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1.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内涵。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在内容上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功能上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着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及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结合各自功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和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好新媒体矩阵的作用,用好宣传栏、显示屏、广告牌等户外媒介,进一步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传播态势,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2.加强法治文化作品研发创作。强化法治文化作品的传播性、公益性、多元性,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评比奖励等多种手段鼓励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坚持以需求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调动调配各方资源,分业、分类、分众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致的法治文化精品,扶持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梳理发扬民间技艺、乡风民俗中的法治思想,增强群众参与作品创作的热情。加强法治动漫作品创作,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作品征集评比。

3.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内容。持续打造“法润海安”品牌,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中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深化“法治文化节”品牌,认真选取主题,组织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法治文化节”影响力。利用重大纪念日、各类法律法规颁布节点和传统节日、民风民俗活动等契机,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图书阅读、法治电影展播、法治作品展览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实施“一镇街一机关一品牌”计划,引导各镇街、各机关结合实际打造特色鲜明,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于一体,立得住、叫得响的活动品牌。

4.培育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优先发展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广泛组织发动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法治文化服务。适应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民间艺术、历史人文等元素,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队”“普法名嘴”“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深入基层传递法治理念、弘扬法治文化。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在政府主导下以社会运作为主,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作品运作模式,推动法治文化创作社会化、项目化。

(四)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实践融合并进

坚持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实践、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思路、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着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与文明实践、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实践融合并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选树“崇德尚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村(社区)依法治理,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切实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丰富民主法治实践。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综合运用党纪约束、法律规范、村规民约、道德教化等方式,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议事制度,实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红黑榜等有效做法,着力治理不良风俗,促进社会氛围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依法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

3.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学校”,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庭审现场直播、群众旁听庭审、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建立立法、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和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两书”制度。健全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编辑、公开发布和宣传解读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媒体负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的职责使命。党委宣传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题(专栏),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扩大公益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办好法治专题(专栏)节目,培育法治宣传品牌栏目,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宣传平台和资源,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体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四)加强网络普法培育引导。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采集并对接公众个性化普法需求,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推进“法治新时代 清朗e空间”为主题的系列行动,不断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落实互联网企业、平台主体责任,强化网上行为主体和行业的自律意识,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五)健全全民普法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在政府主导下以社会运作为主,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作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制定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指引,健全评价和激励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基层法庭、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平台,借助各类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及司法行政服务窗口等社会资源,利用“12348”等公共服务热线,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基本平台。依托网格化管理单元,加大普法志愿者的培育, 通过志愿服务、规范引导、政府购买等途径,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零距离、全覆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市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市政府要强化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本规划的有效实施。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省市要求,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三单两书”工作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工作责任,提高年度普法工作评议质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工作网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保障机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发挥考核评估的激励导向功能,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从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出发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高质量考核体系,纳入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普法提示单或督办单,提出整改要求,加强跟踪指导。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系统五年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