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报告
海安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海安市司法局聚焦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深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聚力打好打赢政治能力建设“巩固战”、盛会安保维稳“决胜战”、法治服务供给“联动战”等“六大战役”,为更高水平法治海安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统筹协调,依法治市成效明显
强化组织领导求推进。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第七次会议,专题研究年度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价办法等“纲领性文件”。在墩头召开全市镇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推进暨村居书记专题述法现场观摩会,开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三级述法”模式,14个区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实现全覆盖。积极参与筹备全市平安法治大会,制定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海安等10个重点领域制度性文件。
紧扣工作重点求突破。在“尚法海安”微信公众号推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栏6期。成功举办全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书写新时代海安篇章”知识竞赛。积极申报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高标准接受省级书面检查1次、实地核查1次、法治督察1次,成功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细化《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目标要求22项,编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5期。
夯实基层基础求质效。法治项目“半年一评”,挖掘开发区上湖村“红色赋能”创新基层治理实践、大公镇政法惠企综合服务中心等法治亮点,接受市委“市镇村书记项目”查评,十个区镇法治项目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查评。征集年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29项,评选十大优秀法治惠民项目。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援法议事”,印发《海安“援法议事”全覆盖操作指南》,236个村居(社区)“援法议事”实现全覆盖。
(二)抓制度建设,依法履职有效作为
全力做好制规决策工作。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新颁布法律法规,谭真市长导读并提要求。市两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意见》,明确司法所会同法律顾问做好区镇街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构建区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2022年来,市政府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报备率、及时率及规范率达100%,承办《南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6次。各司法所参与镇街决策20次、政府合同审查15件、政策文件制定8件,提供法律意见43条。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专项清理,针对26份安全、环保领域服务协议开展专项监督,制发《行政执法决定书》,要求依法终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与第三方服务界限不清的合同。出台《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指导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准确把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性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长效管理。联合市委编办、市城管局等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进行评估,实地调研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赋权事项履行情况、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业务指导和监管等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做好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件核发工作,确保办证合法合规。切实推进“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活动,出台《海安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执法辅助人员权力职责和行为规范、工作范围以及管理培训考核机制。
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积极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按期审结、未发生复议案件被判败诉。全面延伸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维度和强度,综合运用约谈、督导和行政复议意见、建议等方法,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在办理建筑工地用工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申请等系列案件中,向有关单位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份。高标准迎接省司法厅对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复评工作。牵头召开全市压降行政败诉案件工作推进会,加强与两级法院工作对接,多举措推动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双下降”,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三)抓规划引领,法治宣传亮点突出
凝聚普法合力。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2年法治宣传工作要点,涉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等七个方面22项。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组织第十六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题法治宣传,开展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以法护家·守护成长”“崇德尚法好家庭”寻访等系列活动,激发群众学法热情。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电台《法治热线》上线43期。
繁荣法治文化。更新升级镇村法治文化阵地201处,新建“户外劳动者法治服务站”20家。开展“法润海安 和谐善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出各类优秀作品51部。发挥司法部法治文化联系点作用,研究制定《海安市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法治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主题,积极筹备第十八届法治文化节,启动“首场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发布会”。
深化法治实践。推荐海安街道凤山村申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并接受省厅检查组现场验收指导。大公镇于坝村等7个村被推荐申报第十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目前全市共有1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功率为47.06%。与教体局联合开展学校法治(安全)文化基地建设工作,计划每年评选表彰10个左右“海安市学校法治(安全)文化基地”,每年创建5个左右“南通市学校法治(安全)文化基地”。
(四)抓民生实事,护航发展成效明显
实施法律明白人“建育管评”工程。通过“自荐为主+推荐为辅”“层级多元+实践交流”“两张清单+季度督查”“三级评价+年终述职”四项机制推进“法律明白人”素质提升,规范“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的管理使用。依托司法所成立司南“法律明白人”学堂、“法律明白人”辅导站,通过“法治微讲堂”“法律顾问线上说法”“直播间”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提升参与基层治理、服务引导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总数2058人,学法中心户888户,网格覆盖率达100%。
实施“法援惠民生·倾情保稳定”行动。制作推送《法律援助法》电子宣传海报,局主要负责人作客“法治热线”节目在线宣传《法律援助法》,现场接听热线,解答群众咨询。出台《值班律师实质化介入认罪认罚实施意见》,扩大受援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新建退役军人、残联、由甲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6家,有效扩大覆盖面。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劳资纠纷等,引导职工依法维权,“耀晶生物”“汇奥莱纺织”“丽净纺织”等10件群体性劳资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70件。
实施“法律惠企”公益行动。坚持党建引领,以公益律师傅大燕为榜样,指导49名女律师组建“法为媒、爱相随”为宗旨的海燕女律师公益服务团,与中小企业结对服务,开展法治公益讲座6场,提供上门体检33次,提出法律建议49条,有关经验做法获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研发“知识产权全链条法律服务”、“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清单,通过座谈会、显示屏等方式在园区公示推广,全面落实服务项目。大力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倡导“不见面”办证、网上办证,推广远程视频公证与“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多地联办”等多项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截至目前已通过远程视频办证平台办理委托公证352件。
(五)抓专项行动,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聚焦二十大安保维稳,从3月份起实行“日排周报”制,8月起实行“日报告”制,重点关注涉企纠纷、校园周边、婚姻家庭类纠纷,对164件重点纠纷落实管控措施。疫情期间,发动司法干警、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开展涉企纠纷集中排查,共化解涉企纠纷156件。持续推广“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全市58000余人注册“苏解纷”,“线上”平台流转并调处纠纷1554件,有效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质效。
聚焦特殊人群在管在控。严格执行撤销缓刑案件报备审核、提级审查、请销假等制度,对重点人员实行挂牌定人、包案稳控,每季度联合市检察院开展飞行检查、集中点验联动执法,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全部在管在控。创新安置帮教工作“五小规范”,南通市安置帮教现场会在曲塘镇召开。注重“柔性”执法,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春风行动”“护苗助成长”等主题帮教活动,为80位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排忧解难。
聚焦常态化扫黑除恶。完善《扫黑除恶斗争长效机制责任清单》中定期会商、线索摸排处置、重大事项和工作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11项。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并在市委常委会上作专题解读。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统一制作《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知识海报,在区镇、街道、村居、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宣传,做到随处可见、随时可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2次,组织“青年崇文讲习社”学习会6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年召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会议14次,研究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治文化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更高水平法治海安建设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队伍力量发挥不够。基层司法所承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短板,工作人员的数量、质量与区镇街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复议应诉等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方式、内容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偏差,服务不充分、不高效、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建设品牌打造力度不强。创造性升级既有品牌、挖掘更多亮点的劲头还不够足,需要进一步打破老思维、另辟新道路、提高创新力。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海安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强化法治建设,推动法治保障更加坚实有力。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市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能力。着力抓好“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积极落实“双提双评”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援法议事”活动,提升法治惠民实事成效,打牢全面依法治市根基。
强化示范带动,推动依法行政更加规范高效。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突破,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职责,把好事前、事后两道关口,推动相关工作依法开展。通过事前监督、事中跟踪、事后评查等多元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复议、诉讼案件受理信息反馈机制,督促责任部门形成解决方案,推动源头化解。强化政策法规供给,完善内部工作制度规范,从根源上压降行政争议发生。
强化法律供给,推动法律服务更加优质全面。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持续巩固“法治文化节”品牌效应,更好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优化智慧法援等流程、畅通群众公证法律咨询渠道,推动服务质效提升。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加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群众认可度、知晓度。
强化维稳举措,推动发展环境更加安全稳定。以“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为载体,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全周期治理和分级治理体系。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及时化解各种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强风险。推进司法行政刑法执行一体化工作,落实社区矫正“133”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推广标准化刑释解矫人员“全生命周期”帮教机制,强化衔接、走访、帮扶等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后续照管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后续照管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