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海司发〔2007〕38号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超千亿,提前进百强”工作目标,发扬“海纳百川,聚力超越”的新海安精神,积极开展“两治理一推进”和“对标找差,争先创优”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行政在法治海安、平安海安、和谐海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法制宣传教育强势推进。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工作的组织机构,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出台了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流动人口等六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意见,编写出版了《“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开展了《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系列宣传咨询活动,接受咨询1.5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5万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始筹备举办第四届法治文化节。
——社会稳定工作成效明显。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26件,调解成功率为96.3%,大调解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名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接受矫正,×名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除矫正,无又犯罪;继续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分层帮教和三定管理,走访重点对象×名,新接纳刑释解教人员×名,安置×名,安置率为92%。无重新犯罪。
——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开展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活动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336家,办理各类案件282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228件,完成年度目标的80%,同比上升22.3%;法律援助中心批办法律援助案件76件,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我县办结的农民工工伤事故案再次入选为2006年法律援助案件大十典型案例。
一、主要工作
(一)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海安建设为目标,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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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全面掌握和了解我县“五五”普法启动的工作情况,1月份,全县分四个组,对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五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通过核查基础工作落实情况,抽查相关下属单位,考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等方法,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化。制订了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青少年、农民等学法重点对象的新要求,对“五五”普法期间,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五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流动人口等六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意见。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党委中心组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法,继续开展了领导干部“每周一题”学法活动。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人事局、司法局等单位组成,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3月份,组织了全县32名非人大任命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深化。突出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1月份组织全县5600余名公务员参加了宪法知识考试,参考率为99%,成绩合格率97%。根据国家、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写出版了《“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全书42万字,分为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和仲裁和其他法律制度等6个部分,为全县公务员和基层干部提供了普法教材。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全县法律人员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16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上法制课150多场,重点宣讲了公司法、经济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会联合举办了企业工会主席法制培训班,对全县300多家企业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干部进行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与药监局组织全县近170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举办了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突出青少年学法用法。继续认真实施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报告团,在全县中小学举办法制宣传巡回宣讲2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1万多人次。突出农民学法用法,开展了农民工学法系列活动,在城东镇开屏村农民工集中居住地举办了“农民工法制学校”挂牌仪式,总结推广了开展外来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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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为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融入双拥创建活动之中,组织部分律师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小分队”前往驻海消防中队、武警中队及边防派出所开展双拥共建“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为部队官兵们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免费赠送了1000多册法律图书。成立了“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团”。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及时有效地为全县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春节期间,“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团”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600多人次,组织宣传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21场次,对其进行《劳动法》、《治安处罚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安支公司联合举办了保险业务员法制培训班,邀请震阳律师事务所和慧眼律师事务所等,为该公司的1000多名保险业务员讲解了《保险法》、《关于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活动的决定》、《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解答业务员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与综治办一起举办了一期全县民调治保主任技能培训班。进行了民事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平安创建等方面的技能培训。与县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组成14 个组,赴全县各镇开展农资消费法律咨询活动。咨询服务人员们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农业法》等法律知识向农民们进行了宣讲,并现场进行了法律咨询,共接受农民法律咨询100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多份。 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结合春节期间“文艺下乡”活动,安排部分法治文艺节目演出,全县共演出50多场,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律知识教育。在县城新世纪广场我们通过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流动宣传标语,更新所有法制宣传栏内容,进一步营造了浓烈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召开了法治文化建设座谈会,对做好第四届法治文化节筹备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思路。开展物权法宣传活动。3月份以来,我们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开展物权法的宣传活动。把《物权法》列为“五五”普法和当前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全县各镇、各部门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物权法》学习宣传计划,周密部署,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法制学习、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安排《物权法》专题讲座,组织《物权法》宣讲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权法》专题巡回讲座活动,重点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业经营者、青少年等进行《物权法》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开展《物权法》知识竞赛、学习《物权法》征文等形式,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物权法》学习宣传活动,为贯彻实施《物权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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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治并举,扎实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结合“法治江苏合格县”和“法治南通合格镇”创建要求,认真实施《关于在全县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1月份,组织对全县99个村(社区)进行了第三批“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验收。根据“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要求,经县纪委、县委610办公室、综治办、计生委、国土局、环保局、民政局联合审核,否决了19个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丰富了新农村建设内涵,为建设法治海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月份,根据市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要求,对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组织各镇对申报市级的第三批“民主法治村(社区)”的14个村(社区)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对照,做好了迎接市检查验收的准备。
(二)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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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抓好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把化解社会矛盾当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工作来抓。
健全网络,完善组织机制。积极推进了乡镇调处中心、村居、企事业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了县镇村十户调解信息员四级联动上下贯通的调解网络体系。全县建立了14个镇、1467个村(居)、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调委会4510个村(居)小组建立了调解小组,县镇两级大调解中心共有235名工作人员,基层调委会专兼职调解人员3128人,十户调解信息员27700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镇村组调解组织网络。
提高素质,落实培训机制。按照“分层培训、归口负责”的原则,推行了调解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制,有效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今年以来,我们利用春节农闲期间,举办了调解人员业务骨干培训班,共培训20期,3200人次参加了培训。极大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整合资源,探索对接机制。继续推行接边地区联调对接。5月份,南娄(南莫镇娄庄镇)联调联防委员会召开了年会,省司法厅、泰州市、南通市有关领导参加了活动。认真实施诉调、检调、公调对接。与法院联合召开了“构建和谐诉讼、促进案结事了”座谈会,对诉调对接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城南公安分局举行了公调对接座谈会,从规范运作、工作绩效、阵地建设、创新载体等方面提出了新的举措。探索检调对接,3月份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当事人黄某赔偿顾某的法定继承人交通肇事处理费等各项损失149370元。落实了法律服务与大调解的对接。继续认真实施了《关于法律服务与大调解机制对接的实施办法》,今年以来,法律服务人员共参与调解各类纠纷620多件。
突出重点,形成调处机制。坚持“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做到了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相结合,实现了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突出重要时段纠纷的排查调处。结合两会、“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日和时段进行专项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上半年,组织了3次重点专项排查,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326件,调处成功2240件,成功率96.3%。突出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围绕城市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工业园区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3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墩头镇宝祥村因土地复垦,增加耕地238亩,农户争相种植得垦土地引发纠纷,镇调处中心和村调委会深入纠纷较多的村民小组召开座谈会,分析纠纷原因,拿出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地,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对复垦土地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使用权,有效平息了一起群体性纠纷。突出重点行业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在医疗、劳动、建筑和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和人口密集地区建立完善了30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调解纠纷125件,取得了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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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接纳刑释解教人员×名,其中刑释人员×人,解教人员×人,安置×名,安置率为92%,无一重新犯罪。工作中,我们认真抓好帮教组织的网络建设,建立完善了三人帮教领导小组,继续强化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分类管理、分层帮教和三定管理,逐步实现了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对列管的×名一、二类重点对象进行了重点走访,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了回归人员的实际困难。全县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为加强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6月份,省司法厅在我县召开了帮教安置工作会议,张新民副厅长视察了我县帮教安置工作和基层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对我县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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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接纳社区矫正对象×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名,目前在册矫正对象×名,其中,缓刑×人,假释×人,管制×人,剥夺政治权利×人,暂予监外执行×人,无又犯罪。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认真落实了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春节前后共走访了社区矫正对象×名,帮助解决了×名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对在册矫正对象实施了电脑信息化管理,对可判处非监禁刑的×名对象开展社会调查,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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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县镇建立了专业社工服务中心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6月份,组织各镇分管负责人、司法所长和综治、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去通州参观学习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三)以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为动力,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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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管理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1336家,办理各类案件2825件。工作中,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积极为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服务,为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制定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及基层法律服务等5个工作方案,利用“五一”长假召开了全系统动员大会,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县政府召开服务东区西园建设动员会后,我局迅即建立了两个工作组,局全体领导中层干部和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到东区西园现场办公,了解园区建设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园区建设中的涉法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到园区开展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企业项目考察、谈判、论证合同签订等活动,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利用春节期间走访法律顾问单位,为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上法制课500多场,3万人次接受法制教育。积极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管理。主动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共有125人次参加了信访接待,直接接待上访群众95多批480多人次。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规范化管理。4月份,省司法厅副厅长方晓林等一行来海调研,对我县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县《履行职能、规范管理,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经验在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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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228件,完成年度目标的80%,同比上升22.3%,其中办理国内经济公证140件、民事公证1374件、涉外公证1704件、涉港澳台公证10件。积极为土地拍卖提供良好的公证服务,办理土地拍卖现场监督公证6件,涉及经济标的1508万元;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国公证服务,办理涉外公证事项1704件,同比上升40.9%;积极为房地产信贷提供公证服务,共办理此项895项件,占国内民事公证的65.1%。加强公证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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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件,其中刑事指定辩护6件、刑事申请3件、民事67件,接待来访群众370余人次。把法律援助工作列为“法治惠民”实事,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注重发挥社会团体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共组织法律援助宣传、广场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活动9次,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突出重点服务对象,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放在首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法律援助的通知》、《关于成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团和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的通知》,对于农民工工资、工伤等法律援助事项,只要符合条件,坚持快速办理,凡当事人申请即有即审查,当即指定,及时办理。今年以来,共帮助农民追索劳动报酬和赔偿款100余万元。我县办结的农民工工伤事故案再次入选为2006年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加强了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启用了法律援助软件系统,更新了办公设施,受到了省市调研组的肯定。
(四)以开展“两治理一推进”和“对标找差、创优争先”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邀请县委宣传部领导就《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专题辅导,加深了全系统党员干部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理解。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了“两治理一推进”和“对标找差,创优争先”活动,局建立了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意见,召开了全系统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了学习心得交流会,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大讨论,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照标准,认真查摆了机关作风、工作效率、干警素质、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创优争先的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40多项,推行了公开承诺制,制订了《共产党员自律承诺书》、《共产党员岗位承诺卡》、《共产党员承诺卡》,认真实践诺言,并加强监督。活动中,我们坚持将“两治理一推进”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结合,与实施“对标找差、争先创优”工程有机结合,与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自身形象有机结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问题
1、基层司法所人员流动较快,亟需加强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2、少数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培植亮点,创新工作,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网络,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督促各镇、各部门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意见。邀请法学专家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以物权法、合同法为内容的法制讲座,适时召开重点对象学法经验交流会,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交流学法心得、加强学法用法先进典型的宣传。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完善普法讲师团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六进”百场巡回演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选择我县建筑企业外出工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送法到工地、关爱农民工普法万里行”活动,推动外出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认真做好第四届法治文化节的筹备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做好专家邀请、论文征集等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法制文艺调演,开展法制文艺下乡活动,营造法制宣传的浓烈氛围。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文明法治学校”的创建活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为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县”作出贡献。
(二)夯实基础,化解矛盾,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
1、继续抓好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县镇两级调处中心建设,巩固、完善、发展五级大调解工作网络,突出村居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建立首席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对接机制,深化公调、诉调、检调对接,更好地整合各方面的调解资源和调解力量,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活力。优化运行质态,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相结合,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深化县镇联动制,妥善化解好县城主城区范围内诸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资、医患纠纷等调处难度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好省政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指导医院建立和完善调解委员会和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处工作站,开展医患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开展争创“三无”镇(无民转刑案件、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评比竞赛活动,发挥好大调解人民调解在平安海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深化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帮教网络,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继续实施好《关于适用非监禁刑罚社会调查实施办法》,不断提高矫正工作质量。
3、认真抓好专职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司法管理、部门联动、社工运作、资源整合”的总体思路,突出政府购买服务、社工专业化运作两个重点,按照5万人以上乡镇4名社工、5万人以下乡镇3名以上社工的要求配备好专业社工,落实兼职社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分层管理、分层帮教和三类管理,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走访和帮教监管。建立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促进帮教工作规范化。做好前置接茬帮教工作,组织对海安籍服刑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过渡性安置办法,建立安置帮教基地,继续实施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对回归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
(三)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水平。
继续抓好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主动参与政府信访接待。进一步加强律师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大力加强全县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养和树立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为本、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加强诚信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办证程序和管理行为,保证公证质量,提高社会公信力。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抓好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充实力量,多措并举,引导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采取更为便捷的措施,高质量地办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工作的观念、方法和机制,在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质量和宣传上求突破,加强规范化建设,做到人员、经费、场所三落实,努力把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四)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两治理一推进”和“对标找差,创优争先”主题教育活动,在前一阶段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解决司法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拿出可行的办法,推出具体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认真抓好落实,做到标本兼治。争创高效型机关,重点解决“中梗阻”的问题,促进机关办事效率的全面提高。争创服务型机关,认真落实“五个一”温馨服务,建立健全行政公示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争创法治型机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争创清廉型机关,严格执行“八项禁令”,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查处群众投诉案件,继续实现全县司法行政机关零投诉、零发案、零违纪的目标。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争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法治文化建设、职工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公证质量管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五项品牌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司法所建设、大调解规范化管理、律师党建工作、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刑社会调查等五项特色。全面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保持司法行政系统市文明行业的荣誉,争创省文明行业。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