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scjgj/2022-00028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人教科 | 文号: | 海市监党组发〔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严振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分局、综合指挥中心,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严振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田媛媛同志任人事教育科科长,免去其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郭林成同志任质量监管科科长,免去其质量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陆江华同志任开发区分局股长,免去其高新区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周润岩同志任高新区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曲塘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王锦军同志任高新区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史传春同志任滨海新区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开发区分局股长职务;
周政伟同志任滨海新区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滨海新区分局股长职务;
顾海巍同志任墩头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雅周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卢晓兵同志任墩头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滨海新区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张春进同志任白甸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墩头分局股长职务;
李继华同志任曲塘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雅周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徐培军同志任曲塘分局副分局长(聘),免去其白甸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储晖同志任雅周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李堡分局股长职务;
赵登高同志任雅周分局副分局长,免去其滨海新区分局股长职务;
张益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王兰星同志任人事教育科副科长;
丁春进同志任监督审计科副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峰海同志任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科副科长,免去其墩头分局股长职务;
刘雨彤同志任质量监管科副科长;
丁佐蓉同志任食品安全协调科副科长;
吉达林同志任发展协调科副科长(享受中层正职相关待遇),免去其开发区分局副股长职务;
孙厚芳同志任开发区分局副股长;
高远同志任高新区分局股长;
申珊同志任滨海新区分局股长;
张志国同志任滨海新区分局股长(聘);
许宁海同志任李堡分局股长,免去其墩头分局股长职务;
储兆琳同志任李堡分局股长;
凌和进同志任大公分局股长,免去其曲塘分局股长职务;
曹传珊同志任大公分局股长;
吴晨慧同志任墩头分局股长;
王杰同志任南莫分局股长;
徐政同志任曲塘分局股长,免去其大公分局股长职务;
高琴琴同志任雅周分局股长;
董晓敏同志任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免去邓晓辉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蒋万富同志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希同志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金留林同志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邓学军同志综合指挥中心综合执法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缪春明同志综合指挥中心综合执法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王春生同志高新区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免去范海滨同志滨海新区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免去张发源同志大公分局副分局长职务;
免去施泽文同志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中共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