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职,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守四大底线,依法高效履职。食品安全监管更加有力。全市1534名包保干部包保11137家食品主体。以A档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市2023年度动态跟踪评价。全力保障中高考等重要活动12场次。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98家,发现风险隐患1558个。组织开展肉类产品、“特供酒”清源打链、非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十余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现学校食堂及配送单位全覆盖,在全省推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食品抽检监测数据分析和应用,不合格处置率100%。药品安全保障更加完善。加大“两品一械”执法检查力度,累计监督检查1441家,立案查处药械妆案件62件。持续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收集药械妆不良事件报告2908份。结合“十五大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之一的药师服务信息平台,保证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开展海安市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3万盒。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更加全面。对全市38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主体开展三轮次全覆盖检查。全覆盖检查216家灶管阀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关注“一老一小”及“群众身边小事”产品安全,开展儿童、老人、消防产品、燃气用具、烟花爆竹、移动电源等产品抽检149批次。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更加平稳。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每月印发《海安市特种设备安全内情通报》至区镇政府,压实特种设备安全职责。实施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清零”工程,保障月度到期检验率100%,完善作业人员不见面审批、电子证书工作。开展电梯筑底行动,对全市50台老旧住宅电梯进行安全评估。推行特种设备信用风险分级评定,全覆盖涉企检查5930家次,排查安全隐患6121条。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规范管理。制定了《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本》,提高了文书制作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修订了《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2024年度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案件审核流程,机制顺畅有活力,指挥体系更健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分局执法人员到大队跟班学习、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季度之星评选等活动,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为各位执法条线的同志配备了最新的执法记录仪。启用“简案快办”平台,以数字赋能,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在特设领域开发“通用+专业+行业”触发式监管平台,探索实施隐患预警触发式监管,构建重点单位“阳光安管”、作业人员“阳光考场”,设定“非现场”阳光管控措施。
(三)健全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同时,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有2名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四)严格公正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一方面对领导关注、群众聚焦、工作立足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本年度,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711件市场监管违法案件,下达683份处罚决定书,罚没款项共计907.2万元。通过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各类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案件54件,计量器具违法案件8件,涉老会销违法案件18件,灶管阀违法案件9件,商标侵权案件8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6件。加强典型案例震慑作用,5件入选为南通市典型案例,其中不合格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案入选省局典型案例。同时开设“海安市场监管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曝光”专栏,实时向社会发布“铁拳”行动最新动态,叫响做强“铁拳”品牌,目前已发布五期专项内容,全面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贯彻落实省市局减罚免罚规定,2024年以来,共处理了23起不予处罚案件,涉及金额达239.66468万元;88起从轻处罚案件,涉及金额232.32509万元;149起减轻处罚案件,涉及金额860.48715万元,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缓解困难,激发市场活力。
(五)化解矛盾纠纷,聚焦民生关切。一方面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化解投诉举报纠纷。2024年,投诉举报工作聚焦民生关切,接处各类平台投诉举报11720件,同比上升14.15%。创新消费发展机制,发展0DR成员企业51家,线上受理并处置投诉390起,满意率100%。坚持节点结合、聚力推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和放心消费科普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消费投诉的焦点、热点、难点,发布消费提示、典型案例,聚力消费环境和消费服务的升级。另一方面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畅通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执法过程中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及时化解行政纠纷。2024年,我局共处理受理的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8件,行政诉讼1件。全年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把法治工作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执法、普法全过程,运用法治手段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一是加强案件评查,组织开展办案机构交叉互查,执法自查,评查各类案件400余件,接受司法局、南通市局组织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刘某某无照从事废品收购案被评为省局优秀案卷。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经过合法性审核。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列明问题清单。在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出了9个突出问题,通过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对账销号,目前查摆的9个问题均整改到位。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理念还不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领有待提高。二是执法指导思想单一。目前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过分注重数字和指标的重要性。“轻教育”的现象仍存在,忽视了执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人文关怀,影响了执法的实际效果和公众的满意度。三是为民服务的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立,服务企业和方便群众办事的工作举措不够深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加强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认真落实“2421”学法制度,每年组织2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4次个人自学、年终组织1次述法活动,学法时间超过80学时。通过学习培训,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三)服务精准发力。凝聚全市32个部门合力,务实开展抽查检查、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及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完成各级检查任务411个,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150个,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35个,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打扰,应查任务完成率100%,涉企信息归集3类以上部门20个,促进涉企信息共建共享,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全面推广“公平竞争e审查”监测评估系统,实现政策文件审查市域全覆盖,聘任首批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监督员。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82件,梳理存量政策措施1962件,辅助审查增量招标、采购文件1277件,生成追溯码1016个。深化商业秘密保护建设,建有维权联系点1家,创新试点基地1个,南通市级示范点3家,海安市级示范点229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筑牢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确保实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目标。
(二)服务社会大局。聚焦守护企业高质量发展,主动靠前,深化助企服务工作,快速高效响应并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振经济运行。对焦发展之需,提升涉企服务“速度、温度、满意度”,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坚持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
(三)强化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围绕服务民生、保障安全开展普法宣传。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做到贴近上级,贴近群众,贴近需求,找到“公约数”,画好“同心圆”,让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深。不断探索普法宣传新形式新方法,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精准性。
(四)建设服务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执法端口前移”,宽严相济结合,统一裁量基准,体现执法温度,做好事后跟踪,提升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