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4-28 14:2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2026年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和体检名单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综合评价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公开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联系不到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考生自理。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3.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四、其他

1.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

附件:

1.2026年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2026年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doc